中共鸡西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5日至11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迅速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在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坚决扛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推进问题整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整改责任体系。
(三)精心谋划,确保彻底整改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班子集体审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核心职能作用
1.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确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建立了《鸡西市民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印发了《市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避免产生漏学情况,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及专题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民政实际工作,确保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获,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普遍加强。
二是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养。组织开展了市民政局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训班,对如何开展好“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按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
一是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对主题教育学习的认识,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内容纳入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同步开展了学习。
二是提升年轻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建立《市民政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建立导师帮带制,组织年轻干部开展学习,针对年轻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及时下发了《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学习资料,开展了导师领学,提升了年轻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创新开展“领学星期五”活动,推动科长上讲台讲解民政业务相关政策。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制度》,对局属3家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实地指导,现场反馈问题,推动其立行立改。下发了《关于市民政局所属单位202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联合人事科到基层单位对各支部党员学习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反馈报告,各支部均及时整改完成。
3.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殡葬公益属性。积极谋划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密山市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公益性墓地等安葬设施建设项目,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市本级四龙山公墓正在推进陵园墓区内的城市公益墓项目谋划工作,现已完成了当前土地范围内可规划建设面积的整体地形测绘图以及节地生态型墓位设计样板图,拆除了仁安墓区内濒危倒塌的焚烧处和壁葬区。将惠民园公益性墓位,改为惠民园低价墓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殡葬法规和有关规定建设合规墓位,不再建设、销售超规格大墓。
二是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市殡葬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墓宣传信息,在殡仪馆等场所开展公墓安葬、海葬等政策宣传。市四龙山公墓已在业务大厅、公众号平台发布《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和祭祀家属宣传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在殡葬服务机构、医院等场所放置殡葬政策展板,深入社区开展文明祭祀、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到殡葬服务机构享有公益性殡仪服务。
三是加强殡葬用品费用监管。完善了《殡葬用品和祭品暂行办法》,按照制度要求对葬品祭品价格进行严格规范。已完成机构内所有殡葬用品清查,对价格不合理葬品进行降价,确保价格制定合规。建立了《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销售行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针对中心内所有涉及销售业务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四是开展殡葬行业内部监管。下发了《关于开展规范市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会同市场、公安等部门对医院太平间、违规停尸点进行检查,并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已经封停的停尸点擅自拆除封停设施,违规营业。已指导属地各部门对殡葬服务行为进行调查,对该违规停尸点的殡葬设施予以拆除销毁,目前各场所均已关停。
4.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细致认真开展医疗保障资格核查。及时与各县(市)区民政局、街道取得联系,逐步开展对精神病患者档案移送,按要求完成年检、完善内容等工作,并统一存档至医院档案室。新建《市民康医院特困患者供养服务核查工作制度》,明确核查责任主体、流程标准及频次要求,建立“医院-区县民政局”双向反馈机制,实现特困患者供养服务动态监管,从制度层面减少核查滞后问题。
二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制定《鸡西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方案》,明确我市慈善发展的重要内容。制发《鸡西市在社会工作服务站增设慈善工作职能的通知》,明确慈善工作站功能定位及建设要求,推进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慈善工作站工作。制发《关于开展2025年“善行龙江·爱善鸡西”慈善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面向各县(市)区及社会组织征集慈善服务项目,积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开展慈善服务活动,指导鸡冠区、梨树区、城子河区慈善会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助学、节日慰问等慈善活动。同时指导市慈善总会及时完成2024年“慈善中国”平台年报内容。
三是加强补贴动态管理。会同人社、残联、卫健等部门,建立月核查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工作机制的通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精准性。
四是加强困难儿童救助监管。对2021年至2024年困境儿童救助档案进行全面校核,对学生困难儿童救助档案信息、爱心助学物资发放信息进行了档案审核,确保档案规范完整。完善了《鸡西市社会救助和捐赠服务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档案整理培训,学习档案审核规范、盖章流程及长效管理要求等内容,提升了工作人员档案规范意识和实操能力。
5.加强民政事务管理
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制发《鸡西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协助规范慈善组织完善各项内部制度,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建设能力。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门、公安部门等15家单位制定《鸡西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完善综合监管制发《关于全市启动2025年度社会组织网上年报工作的通知》,组建帮办团提供年报帮办服务,协助社会组织完成年报工作,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对民政供养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重新制定供养老人服务协议模板,完成更换和签订工作,制定集中供养老人服务协议审批流程,对服务协议审批按审批流程执行,实行养老档案一人一档。指导县(市)区对辖区所有的乡镇(街道)开展临时救助档案自检自查,下发检查记录表,及时完成整改。召开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针对临时救助档案进行系统讲解,帮助参训人员提高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开展社会组织检查工作,明确检查时间与亮证时间保持一致。与市市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举办证照办理前期有关工作的意见》,建立养老机构市场登记信息对接渠道,及时掌握新开办养老机构信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落实备案及例行检查工作。
四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开展《鸡西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试行)》等培训课程,组织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再培训,重点强调民政部门责任,切实履行现场检查,确保养老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指导各婚姻登记机关对照新修订《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重新制定婚姻登记信息公开图版,及时了解各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公开情况。制发《市民政局政务服务热线办理流程工作制度》,明确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对超期工单给予“红黄牌”督办,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效。设立信访接待室,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反映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推进深化改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黑龙江省鸡西市社会福利院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纳入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市社会福利院院长为副组长的鸡西市社会福利院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提高社会福利院标准化管理服务水平。市社会福利院围绕“通用基础、提供、保障、岗位”四个维度,系统构建了层次清晰、覆盖全面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同时,建立标准动态更新与适用性评审机制,通过满意度调查、一线反馈等渠道持续收集改进建议,推动标准从“纸面规范”向“可感知服务”转化,不断提升标准的可操作性与实用性。
二是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水平。一是指导恒山区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政府闲置资产作用,积极谋划申报包含助餐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争取到位上级资金支持。推进麻山区民办示范性助老餐厅建设,组织麻山区指导有意愿承接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用于设施设备更新,充分发挥民办助老餐厅示范作用,引领民办餐饮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三是倡导移风易俗。制定《关于开展规范市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会同公安、市场、城管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商铺开展联合行动,检查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制造销售等违规行为。在春节、清明节等时间节点,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刊发文明祭祀倡议信息,悬挂宣传标语,进村居、入商户宣讲文明祭祀法规内容,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搭建网络祭扫平台,打造家庭追思室,提供网络祭扫、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多元文明祭扫服务,开展集体共祭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扫。
四是加大殡葬服务推广力度。在业务大厅、公众号平台向广大市民和祭祀家属宣传倡导《鸡西市四龙山公墓有限公司节地生态安葬倡议书》。已完成龙山墓区服务大厅的设计规划工作,将接待服务台重新进行设计装饰,积极推动祭品超市建设工作,在各墓区增设便民服务台,营造干净整洁的服务环境,努力树立服务型企业形象,成功申报全国“紫钻墓园”。
五是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局、市自规局等部门出动检查人员,组建综合监管队伍,对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鸡西市四龙山公墓有限公司市本级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并给予针对性指导建议及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制定《鸡西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民政为牵头单位,市场、林草、发改等16个部门为协同单位,明确各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分工,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管机制。对假肢和矫形器装配企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及时通过市场监管平台公开企业年度报告信息。
(二)抓实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7.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各分管战线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重新完善更新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加强重要岗位警示教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民政领域近年来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年轻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开展会前学法,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基层单位“一把手”针对2024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定期在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
8.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梳理岗位职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市民政局各部门岗位职权,并建立岗位职权清单,对所有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以及所涉及的权力事项进行详细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有廉政风险的岗位进行重点日常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除日常监督检查、重要节假日检查外,开展随机走访检查,针对养老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殡葬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频次大幅增加。
三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约谈市民政局涉及专项整治事业单位“一把手”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深入了解掌握干部的工作动态和实际情况。
四是积极开展会商工作。持续通过会商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及日常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沟通协作,及时与市民政局围绕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会商。
9.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排查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党风廉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重点岗位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25年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到基层讲党课,对本战线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按要求开展专项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处级领导干部读书班,进行专题学习研讨。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实施意见等内容。
四是开展问题查摆。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内容,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形成处级领导、领导班子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整治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
10.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对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及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进行采购方面的培训,解读《鸡西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版集中采购目录及解读的补充通知》。组织学习《鸡西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及相关解读的通知、《鸡西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及相关解读的通知等内容。要求财务人员对报销材料进行把关,对于后附材料不全的情况及时和业务科室沟通,保证后附材料的完整性。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局属各单位对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梳理和规范,健全完善本单位《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明确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手续规范齐全。
三是加强采购流程监管。定期开展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从岗位责任、采购流程、控制措施等方面明确对比询价流程,在采购进行前,对采购的商品进行对比考量,并将询价对比过程列入会议记录,做到有痕迹、可追溯,确保每笔采购均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价格比对。
11.加强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局机关组织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严格规范“公务卡结算报销管理”及“公务卡结算方式强制性支付目录”,提升公职人员公务报销规范意识。规范采购流程,财务人员要对报销材料进行把关,报销所需材料不全时要及时和业务科室沟通,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强化财务人员对会计科目使用规范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局属单位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明确支出票据必须由经手人、审核人、法人签字,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明确各类经济业务对应的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流程、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将办公软件列入无形资产中。
三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局机关开展常态化财务内部审计工作,下发《关于对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通知》,审查局属单位是否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要求,会计报表真实性、是否全面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加强了内部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强化了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
12.树牢宗旨意识
一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制发《养老机构投诉举报办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回访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定《市民政局2025年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督导工作方案》,将养老机构安全及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安全管理纳入市督导组督导重点内容,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全面统筹、处级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为成员的6个督导组,全面督导各县(市)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养老机构危害老年人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有效遏制养老机构对老年人人身安全和权益存在的隐患。
(三)履行党建责任,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
1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重新完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重新完善、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提高重大决定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刻自我剖析,相互开展坦诚、严肃的批评。通过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查摆问题,班子全力解决在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方面的短板,带动各级民政干部转变作风,形成了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14.精细化谋划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储备正、副科级年轻干部,优化干部结构,按照以德为先的原则,结合实际选优配强干部,并根据单位实际对不合规聘用人员进行调整,确保选人用人合理合规。
二是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组织人事科全体同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将选人用人政策学习纳入个人年度学习计划,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将机关纪委作为任前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并科学规范设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严格按照考察方案推荐干部。
1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一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组织开展市民政局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员发展流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等内容,党建业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下发《关于市民政局所属单位2024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联合人事科到基层单位,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反馈相关问题,督促各党支部立行立改,各支部均及时整改完成。
三是健全党的组织体系。依据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换届选举操作手册,同时下发至各党支部。各党支部按照要求严格履行换届选举手续,召开支委会议、党员大会选举了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等职务。
四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下发《市民政局党的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明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指导各党支部开展特色主题党日,丰富活动内容,机关党委牵头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及时下发交纳党费通知,按要求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下发《鸡西市民政局关于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互相批评、民主测评等流程,要求批评内容诚恳、准确、具体,避免官话套话,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归档材料。2024年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按照要求,会前规范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中的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做到全覆盖,实事求是做到民主评议。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市民政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领域落地生根。
(二)持续推进问题清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常抓不懈;对尚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大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根源,进一步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持续转化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服务大局、改善民生、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等方面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2681199;邮政信箱: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99号;邮编:158100;电子邮箱:jxsmzjjgdw@126.com。
中共鸡西市民政局党组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