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监察委员会

  特约监察员日常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对特约监察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等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日常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鸡西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 发挥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作用,鼓励特约监察员讲真话、建诤言,及时反映了解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帮助改进工作、转变作风。

1.每年组织部分特约监察员列席纪委全会,听取纪委工作报告(草案),及时了解中央和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

2.引导特约监察员注意从日常调研、督导检查、谈心谈话等工作中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收集相关信息,提出意见建议。

3.对特约监察员在履职过程中收到或发现的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转相关部门办理。

4.起草全会工作报告、制定重要法规制度以及开展重大专项工作时,注意听取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

二、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特约监察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委和纪委监委的部署和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

5.利用兴凯湖清风网、清风鸡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邀请特约监察员撰写理论文章或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切身感受。

6.邀请特约监察员走进纪委监委机关,了解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流程,帮助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好声音

三、完善服务保障

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纪检监察整体工作中,加强日常联络,及时通报情况,认真研究吸纳特约监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在规定许可范围内,指导和支持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

7.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走访等方式,向特约监察员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

8.围绕纪委监委当前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特约监察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特约监察员履职能力。 

9.定期寄送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内刊、明鉴杂志和新修订的相关党规党纪等报刊书籍资料。 

10.对特约监察员履行职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妨碍特约监察员履职甚至打击报复的,依规依纪依法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搭建活动平台

把特约监察员工作融入各部门各单位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养成问计于专家学者的习惯,用好用活特约监察员智力和人力资源。

11.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纪委监委组织的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等活动,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2.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专项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热点、难点问题,委托特约监察员开展调研;鼓励特约监察员结合自身工作主动开展调研。调研成果适时报送纪委监委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13.发挥特约监察员专业优势,对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行培训。

五、加强日常管理

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联络、考核等机制,把严管厚爱体现在工作当中,最大限度地帮助特约监察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为纪检监察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14.定期对特约监察员进行保密等方面纪律教育,引导特约监察员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

15.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沟通,了解特约监察员思想、工作情况,反馈特约监察员履职情况,听取有关人员对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

16.建立年度履职台账,汇总特约监察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情况。年底组织特约监察员向监委书面述职,对履职不到位、自律不严格的,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改正。   

    17.每年年初制定特约监察员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发表日期:2026-04-27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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