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纪委监委迅速受理处置涉及疫情信访举报取得显著成效

 

 

鸡西市纪委监委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监督检查工作做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早部署、速落实,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强化人财物保障等方面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迅速展开,特别是在受理和处置涉及疫情的信访举报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迅速启动  成效显著

1月25日夜,市纪委监委接到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工作提示》后,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贯彻落实。1月26日上午,向所属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下发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专项举报的通知》,在全省各地市中首先开展涉及疫情专项举报工作,要求全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立即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值班制度,24小时值守岗位,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上报市纪委监委接受监督,经3次随机抽查,在岗率100%。

1月26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专项举报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12388电话举报平台共受理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信访举报6件,都根据“特事特办”和“立即行动”原则,当即转交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力协调相关部门迅速进行处置涉疫情信访举报,并及时回复了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人,取得群众信任,给予群众以战胜疫情的信心。

迅速处置  消除隐患

1月27日,鸡冠区辖区内群众反映,鸡冠区某村从武汉回来3名务工人员,目前尚未被隔离,经常出入公共场所。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立即将举报信息转办给鸡冠区纪委监委,责成鸡冠区纪委监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摸底排查。经查,被举报的3名务工人员情况早已被区卫生部门掌握,此前已经对此3人进行了全面体检,无异常情况,目前此3人仍在卫生部门的实时监控下,并再次提示他们禁止随意走动,做好防护措施。鸡冠区纪委监委将办理结果迅速上报市纪委监委,同时反馈给举报人,既消除了安全隐患,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恐慌。

1月27日,密山市群众葛某某反映疫情期间,密山市乌苏里江大药房哄抬物价,存在高价销售口罩行为。市纪委立即将此举报信息下转给密山市纪委监委,密山市纪委监委迅速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口罩在疫情前销售价格为3元每包,出现疫情后药房销售25元每包,认定为违反《价格法》,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给予乌苏里江大药房没收违法所得24.2元(每包成本0.8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121元,合计罚款145.2元。药房经营者对处理表示认可,并退还消费者口罩价款,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次事件的处理,既警示了部分不法商家,又稳定了市场物价。

1月28日,鸡冠区群众反映,市区仍有浴池在营业,并有人聚集打麻将,不利于疫情防控。市纪委监委迅速将此信息转交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公安局纪委,各相关单位迅速进行了处置,尤其是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信息研判后,于当晚公布了《鸡西市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的通告(第2号)》,规定全市棋牌室、洗浴等公共场所从1月29日零时起一律暂停营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工作不仅对防控疫情维护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而且对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

 


发表日期:2020-02-03 来源:兴凯湖清风网
打印此页
分享到: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