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

督促驻在单位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鸡办发〔2020〕10号)的通知下发后,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确保驻在单位落实行动快、效果实、部署到位。

一是迅速传达文件精神。驻在单位按照市委要求,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会上,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姜国文案件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

二是研究制发工作方案按照鸡办发〔2020〕10号文件(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督促市委办、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档案馆、市委机要和保密局等单位制定了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按方案总体规划,对驻在单位机关警示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近期驻在单位在抓好自学的基础上,分别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会上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通报提出的“五个鉴戒”,表态度、谈认识、找差距、促整改,在中心组(班子)学习会上作了研讨发言,其他处级干部也参加了学习,在会前上交了发言材料,进行了书面交流。

 

 

发表日期:2020-06-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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