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凯湖管委会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三方面44个问题,经党工委进一步细化,分解为51个问题,提出四个方面18条具体建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落实问题整改到人到岗,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2019年3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及时以党工委文件《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兴凯湖委员会党工委反馈会议上讲话和杨海波同志表态发言的通知》(黑兴管党发〔2019〕4号)的形式,向全体党员干部公开。2019年3月15日至3月16日,两次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问题整改责任领导,明确各问题整改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能够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杨海波同志任组长,负责管委会巡察整改的全面工作;党工委副书记刘福生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管委会巡察整改的推进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战线巡察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企业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具体负责相关整改工作的推进与整改落实。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党工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工委副书记杨海波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杨海波同志亲自主持召开2次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并完善兴凯湖管委会《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围绕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共计44个问题,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研究讨论、细化分解为51个具体问题。本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巡察组提出的四方面18条整改建议,制定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问题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帐》,制定整改措施125条,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杨海波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工委副书记刘福生同志直接指挥、直接参与,对每一个问题直接部署安排。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对巡察组提出的四方面18条整改建议,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全部采纳,并细化分类列入各项整改措施中。目前, 已完成整改50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修订、完善、新建相关制度31个,完善管理体系机制5个,制定各类工作方案11个。
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推动下,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51个问题,有50项已完成,1项正在整改中。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先后制定和修订制度机制36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集中整改任务。
(一)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结合实际不紧密
(1)针对"管委会党工委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抓得不紧,党工委班子成员十九大精神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基本上都是放在柜子里、书桌上,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督查指导不力,学习方式单一,没有展开深入讨论"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工委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本着可串不可占的原则,严格执行学习计划,截至2019年5月末,完成党工委班子集中学习7次,其中集中研讨学习1次,完成学习课时7个。
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个人自主学习计划,截至2019年5月末,完成自学课时共计25个,记学习笔记共计45篇。
三是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党员领学、集中讨论学等灵活多样方式学习,截至2019年5月末,各基层党组织共组织学习15次,党员学习185人次。
四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部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进行了检查指导,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
(已完成整改)
(2)针对"管委会党工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停留于表面,未入心入脑"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深入到密山、兴凯湖等一线工作点进行调查研究,截至2019年5月末,班子成员共深入基层调查研究10人次,同时结合分管工作,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二是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成果与工作实际,每人到基层党组织讲一次党课。
(已完成整改)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对解决管委会存在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缺少创新思维,站位不高,没有形成系统和全面解决问题的科学办法"问题。
一是结合国家和省机构改革,制定了《关于兴凯湖管委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意见》,同时与市编办和省林草局请示沟通,重置"三定"方案。
二是发挥兴凯湖管委会兼职领导成员联席会议职能,与农垦、密山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了兴凯湖区域管理机制。截至2019年5月末,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主要对兴凯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沟通研究部署。
三是制订并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分工负责和层级负责制度、接待制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干部人事调整制度、依法行政和法律咨询论证制度等7个制度,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已完成整改)
(4)针对"对兴凯湖自然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按部就班、墨守成规,对破坏湿地、私搭乱建等问题屡禁不止、束手无策"问题。
一是开展兴凯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制定并以政府文件方式下发了《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兴凯湖管委会牵头、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保护区范围内渔点、违建、坟墓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逐步恢复生态原貌。
二是结合省森林公安局开展"2019雷霆"行动要求,森林公安局、管护中心牵头,与宣教中心、科研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和清网春季行动,清理消毁网具21片,与公安分局联合调查小湖北岸鸟类死亡情况;2019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起,处理违法人员3人。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对所辖区域开展经常性的巡逻检查,打击和震慑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确保兴凯湖生态安全。
(已完成整改)
2.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坚决,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不到位
(5)针对"在2015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绿剑行动’中,管委会因认识不足、整改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被列入2016年重点督办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问题。
一是按照国家、省林草局要求,制定《兴凯湖观鸟平台生态恢复工程施工方案》。按方案要求现已拆除观鸟台的观光旅游设施,回填种植土1800平方米,制做鸟巢和安装红外线监控设备。
二是严格执行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保护区执法力度。
(已完成整改)
(6)针对"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专项行动时,管委会因直接责任履行不到位,在保护区内的实验区违建观鸟台,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兴凯湖农场龙王庙、7作业站、13作业站区域内打渔、私搭乱建打渔窝棚等问题被省林业厅约谈"问题。
一是制定了《鸡西市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上报省自然生态厅及省林草局。同时按照国家、省林草局要求制定《兴凯湖观鸟平台生态恢复工程施工方案》。
二是按《鸡西市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彻底清理私搭乱建捕鱼窝棚等违法设施、违法建筑,多次开展全域执法活动,打击非法捕捞,共没收非法"三无"船只16只、现场凿毁非法船只6只、销毁非法网具600余个、拆除非法窝棚7个、教育非法捕捞11人,处理违规捕捞3人。按《兴凯湖观鸟平台生态恢复工程施工方案》要求现已拆除观鸟台的观光旅游设施,回填种植土1800平方米,制做鸟巢和安装红外线监控设备。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养殖公司制定管理措施,自2019年起,不再对东北泡子核心区水面进行发包;责成兴凯湖农场对龙王庙核心区渔船制定退出方案,年底前全部撤出,实现核心区全面禁捕。同时,兴凯湖管委会加大宣传和管护力度,坚决遏制违规捕鱼现象。
(已完成整改)
(7)针对"2017年、2018年环保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反映,分别存在13处、19处明显的新增或规模扩大开发建设活动,目前仍有16处待整改"问题。
一是加大对农垦系统管理部门督办力度,要求农垦管理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深入现场检查督办,积极落实整改,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按要求对问题点位坚决进行拆除整改。目前,16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5处育苗大棚已于2019年1月末拆除,11处农耕临时设施已于2019年6月末拆除。
三是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问题。
(已完成整改)
3.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责任制落的不实
(8)针对"管委会党工委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没有工作计划及具体分工,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传达学习多局限于班子成员,基层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解还处于初始阶段,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工作现象"问题。
一是召开了兴凯湖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制定了《兴凯湖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兴凯湖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兴凯湖管委会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已完成整改)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履行不到位,所属基层党组织没有按要求定期向管委会党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风险点没有认真研究和剖析"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二是每两个月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截至2019年5月末,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
三是将基层党组织定期报告意识形态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
(已完成整改)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多年外聘人员工资待遇等问题分析研判不深入,存在信访稳定压力"问题。
一是对兴凯湖管委会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进行分别研究,制定分类解决方案,班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负责分管领域聘用人员的稳定工作。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逐步理顺和规范。
(已完成整改)
(11)针对"兴凯湖保护区违建强拆等问题分析研判不深入,存在信访稳定压力"问题。
一是市政府已同意拨付补偿款,争取尽快发放到拆迁户手中。
二是经常与拆迁户联系,掌握其动向,做好拆迁户思想工作。
(已完成整改)
(12)针对"养殖公司渔民身份待遇等问题分析研判不深入,存在信访稳定压力"问题。
一是结合渔民身份情况,对反映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对反映的渔民身份待遇问题,作出了不是养殖公司职工,不应享受企业职工待遇的答复。
二是积极向渔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规定,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送达答复意见的同时,对答复意见进行详尽解释和说明,达到了化解矛盾的目的。
三是对于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已完成整改)
(二)党建工作比较薄弱,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强
1.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立不牢
(13)针对"管委会党工委履行管党责任不到位,抓基层党组织工作不力,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时侧重于业务工作,对基层党建、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关心甚少,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不完全掌握,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提出有效解决的办法和对策"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工委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建立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下基层实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截至2019年5月末,每名班子成员到基层联系点不少于2次。
二是党工委班子成员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截至2019年5月末,在召开的党建工作党工委会议上,班子成员提出建议2条。
(已完成整改)
(1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16年养殖公司主要领导因帮助他人经营管理谋利、副经理伪造房产证套取住房补贴分别被处分,管委会党工委、养殖公司党委在民主生活会上均未进行查摆剖析"问题。
兴凯湖管委会领导班子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养殖公司班子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将此问题作为对照查摆典型案例,剖析原因,并做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已完成整改)
(15)针对"养殖公司3个副总经理对个人从事的营利性经营活动在近3年民主生活会上也未进行查摆"问题。
养殖公司党委班子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此问题作为对照查摆典型案例,剖析原因,并做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已完成整改)
2.发展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
(16)针对"支部大会在讨论和接收预备党员时未履行无记名投票程序,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二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已完成整改)
(17)针对"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滞后于党工委审批"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明确由党工委组织员为专门谈话人,明确谈话人责任。
二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确保党务工作按规定按程序开展。
三是将此问题做为反面典型,在培训中向基层党务工作人员举例说明。
(已完成整改)
(18)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考察期未满一年,支部大会就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二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该问题整改情况,经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检查情况在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已完成整改)
(19)针对"有的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先于党委审查确定发展对象,程序倒置,兴凯湖分局党支部2018年6月4日接收范家梁为预备党员,但管委会党工委2018年10月19日才确定范家梁为发展对象"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兴凯湖公安分局支部于5月21日对党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是就兴凯湖分局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倒置问题,兴凯湖公安分局支部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带头、各支部委员积极发言,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认识,明确今后工作责任和目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经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对检查情况在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已完成整改)
(20)针对"有的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涂改"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养殖公司党委于2019年4月8日对公司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要求方面知识的培训。
二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经查问题已整改,并对检查情况在党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克服工作中的"漂浮"问题,将工作做细,填写正式表格前,复印表格进行预填。党群部已复印了入党志愿书,以后新党员首先填写复制的入党志愿书,经检查合格后,再填写正式的入党志愿书。
(已完成整改)
(21)针对"有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等栏目空白"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二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经检查存在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等栏目空白"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对检查情况在党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工作中懒散问题,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党群工作部不定期检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已完成整改)
(22)针对"有的档案中有2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时间相差1年多,有的无《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共计2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现场进行了考试,提高了各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二是党群部于2019年5月13日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经检查存在的"无《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簿》"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对检查情况在组织内部进行了通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工作中懒散问题,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党群工作部不定期检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已完成整改)
3.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
(23)针对"在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方面,除机关支部外,其它支部做得不好,支部的规章制度成了应付检查的依据、摆设"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于2019年5月24日对基层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党章》、"三会一课"等党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重新制定了兴凯湖管委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规范性制度。统一印制并下发了基层支部会议记录,规范了"三会一课"记录。
三是制定并下发了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与行政工作同步考核。
(已完成整改)
(24)针对"养殖公司党建工作方法和形式单一,一些基层党支部活动停留在传达文件、发展党员、收缴党费上,党组织生活枯燥无味,党员教育缺乏活力和吸引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问题。
一是提升教育水平,增强时效性,学习教育活动紧跟形势、紧跟时代。养殖公司党委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设立宣传栏、讲党课、举行主题党日、志愿者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建党98周年、建国70周年。
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微信等信息载体,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送学上门,公司党委建立党建工作群,随时发布学习内容。
三是运用纪实性、案例型、身边人身边事等事例开展教育活动,使教育活动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请退休老渔工讲企业创业史、捕捞史,弘扬北大荒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引导、凝聚、桥梁作用,抓好舆论引导,传播正能量。积极倡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红歌队、秧歌队、腰鼓队,以昂扬向上、有益身心的活动占领文化阵地,致力于创建文明和谐社区。
(已完成整改)
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25)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为后期录音整理的电子版,不是现场记录"问题。
按照要求,2019年开始,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会均为现场手写记录。
(已完成整改)
(26)针对"缺少研究讨论干部会议记录本,没有记录应到会人员情况,缺少讨论内容,看不出讨论研究干部的具体情况"问题。
自2019年开始,建立选人用人专门会议记录本,按规范要求记录,明确了党群部徐博超同志为专职记录人。
(已完成整改)
(27)针对"基础材料不完善、不规范,如,2016年3月的选人用人工作存档文件中没有民主测评情况,2016年12月考核谈话记录本不完整,缺少日期、考察组成员姓名,缺少公示材料,多个考察材料没有考察组人员签字,没有纪检部门意见材料"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重新制定《兴凯湖管委会干部人事调整制度》、《兴凯湖管委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制度。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克服工作不细不实"漂浮"现象,强化对相关材料的整理留存,党群工作部明确徐博超同志专职负责此项工作。
(已完成整改)
(28)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有的缺少部分年度工资表,有的无任免审批表、调动呈报表,有的本人签字时间早于《入党志愿书》制发时间"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了兴凯湖管委会干部人事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汇编,共计11个相关制度。
二是分别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各出1人对现有存档进行了审核,审核工作已完成,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个人信息有变动的,及时进行了更新,经审核无误后存档。
(已完成整改)
(三)担当意识不强,生态环境整治职责履行不到位
1.主动作为不够,困扰兴凯湖保护治理的难点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
(29)针对"保护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现有建筑301处,2014年以来新增49处(核心区28处、缓冲区2处、实验区19处)"问题。
一是渔点整治工作已完成,已拆除莲花景区至一闸沿线渔点内建筑21处,3700余平方米。
二是拆除湖岗沿线违章建筑12户22座房屋,各类广告牌匾28处、小型广告及条幅52处。
(已完成整改)
(30)针对"保护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存在坟墓730座,2014年以来新增2座(实验区)、老坟并骨新立碑26座(核心区16座、实验区10座)"问题。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尊重当地习俗,结合实际情况,让群众选择迁移或是深埋的方式,并与联系人签定《协议书》。
二是开展坟墓迁出或深埋工作,现在已经迁出978座,兴凯湖管委会管辖的新开流景区范围内坟墓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已整改完成)
(31)针对"2012年-2015年八五六农场、兴凯湖农场擅自在保护区内违法开垦耕地,造成2500余亩草地被毁"问题。
一是要求并监督兴凯湖农场完成整改工作,今后将对2500亩退耕地经常性地进行现场核查,防止反弹。
二是加强保护区日常巡查巡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已完成整改)
(32)针对"2018年12月,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卫星图片判读,保护区八五六农场管辖区域内,300亩灌木林地被开垦水田"问题。
一是深入实地,对保护区八五六农场管辖区域内,300亩灌木林地被开垦水田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形成调查笔录,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省森林公安局领导、省森林公安局在鸡西绿海办案组进行了案情汇报。
二是依据调查结果,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856农场先后召开了3次协调会,专门研究落实此案的整改工作,制定了《兴凯湖保护区东北泡子区域退耕还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是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5月12日,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856农场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300亩被开垦的灌木林地已恢复湿地。退耕行动结束后,856农场派专人每天进行巡护以防复垦,保护区管理局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已完成整改)
(33)针对"距离水源地取水口最近约1000米、最远约2000米的莲花景区共有56户经营餐饮,景区内现有187个建筑物,均无污水处理设施"问题。
一是对莲花景区56户业主下发停止经营通知书,并要求撤出相关人员、设备,停止经营,封闭景区。制定《鸡西市兴凯湖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勘界立标,设立界标13个、警示牌4个、宣传牌3个、界碑1座。
二是开展对莲花景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对莲花景区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11月1日,以密山市政府为主体,启动了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综合整治法律程序;2020年1月6日,在市城管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支持下,与密山市政府联合实施集中清理行动。共计拆除56户、264栋、21605平方米。
三是编制生态修复项目,恢复被破坏的植被。
(已完成整改)
(34)针对"2017年大、小兴凯湖水质均为Ⅳ类,总磷分别超标0.24倍和0.16倍"问题。
一是开展湖区范围污染源调查,建立污染源台帐,实施销号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生态环境等部门,落实《鸡西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停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宾馆、饭店56户。
三是协助配合市环保局完成1至3月份大、小兴凯湖水质监测工作。
(已完成整改)
2.担当精神不足,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
(35)针对"行政执法局以人员配备不齐无法执法为由,对2016年发生的28处违章建筑未依法处理"问题。
一是联合市执法局对接兴凯湖综合整治方案,对湖区违法建筑进行综合整治。2019年4月30日,在多部门联合下,对莲花至一闸地区违法建筑进行统一清理行动,共拆除12户,32处,3960平方米违法建筑。
二是制定《兴凯湖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得到市政府同意,方案对包括28起违法建筑在内的兴凯湖莲花景区建筑制定整治措施,同时制定了防止违建问题反弹措施。28处违法建筑均位于莲花景区,莲花景区是1998年密山市政府招商引资而建立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28处违法建筑已于2019年11月全部拆除。
(已完成整改)
(36)针对"行政执法局以申请立案领导签名未签署具体意见为由,对2017年发生的5处违建房屋,仅对其中的3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续未跟踪落实"问题。
一是依法依规对5处违建房屋进行整治,至2019年6月末,5处违建已有1处拆除,1处整改完毕(护岸工程),剩下3处位于莲花景区内统一整治。
二是联合市执法局,结合兴凯湖综合整治方案,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对未整改的3处违建房屋进行跟踪落实。至2019年11月,剩余3处违建房屋已全部拆除。
(已完成整改)
(37)针对"行政执法局以无财政罚没票据无法处罚为由,2015年11月以来,对违建房屋均未开处罚单"问题。
一是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现已拿到正规财政票据。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理顺行政执法局职能,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完善《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管理办法》《兴凯湖管委会(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三是与市执法局、森林公安局、管护中心密切协作,至5月末联合执法3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2015年11月以来,对违建房屋均未开处罚单"的违建现已拆除,未补开罚单。
(已完成整改)
(38)针对"森林公安局对2016年28处违建房屋其中的12处以建房时破坏了自然资源为由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但后续整改落实不到位,违建房屋未拆,被破坏的自然资源也未恢复"问题。
一是结合兴凯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28处违建房屋下发了《停止营业通知书》,禁止营业,撤出人员。11月1日,以密山市政府为主体,启动了兴凯湖莲花水源地综合整治法律程序;2020年1月6日,在市城管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支持下,与密山市政府联合实施集中清理行动。共计拆除56户、264栋、21605平方米。其中,"森林公安局于2016年对28处违建房屋中的12处进行处罚的建筑"已依法拆除。
二是建立了森林公安局、管护中心等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湖区各类违法行为,销毁各种网具21片。
(已完成整改)
3.规划意识不强,旅游景区管理不力
(39)针对"管委会2001年成立,但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至今仍未落实"问题。
一是3月份派专人到省林草局,就多规合一的总规事宜进行请示,省林草局于4月下发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二是依据保护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规范建设任务,按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审批保护区大门及交通中转站项目。
三是积极向财政局申请资金,争取规划编制费用。
(已完成整改)
针对"保护区总规2016年12月已到期,功能区调整的意见至今未获得国家批复,保护、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无依无据"问题。
一是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工作,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原调整方案已并入新的保护地整合审批过程。兴凯湖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通过两轮省级专家论证,具体工作推进完成时间按国家及省统一安排和部署进行。
二是兴凯湖保护区总体规划已完成招标,正在申请市财政资金拨付。
(正在推进整改中)
(41)针对"兴凯湖新开流景区2012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但在发展中,由于景区设施陈旧、设备老化,游客中心环境差等原因,2016年被省旅游委降为AAA级旅游景区"问题。
一是制定《兴凯湖新开流景区4A级景区整改落实方案》,推进4A级景区整改工作。
二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兴凯湖游客中心已启用,景区146块导游标识设计工作已完成,已安装完成,景区大门及停车场项目前期手续已经获得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发改委立项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是积极与省、市旅游管理部门及专家进行协调、沟通,请省、市专家2次到兴凯湖进行现场指导,对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我们将结合景区实际情况进行迅速整改。
四是2019年9月4日,由省文化、旅游厅和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来兴凯湖新开流景区,对创建申报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场评审。2019年9月18日,黑龙江省旅游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公告,认定兴凯湖新开流景区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已完成整改)
(四)从严管党治党不力,压力层层传导不足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
(42)针对"管委会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以会议部署、原纪委监督为主,督促落实检查少"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主要领导与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二是班子成员坚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截至2019年5月末,各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计21人次。
三是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兴凯湖管委会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
(已完成整改)
(43)针对"压力传导不足,未能有效传导至基层,所属养殖公司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不好,超标准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养殖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是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于2019年4月1日主持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公司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不好、超标准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会上养殖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公司班子成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明确压实责任。
三是根据2019年4月1日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精神,养殖公司重新制定了养殖公司风险防控体系,重新梳理确定各类风险点,建立了风险清单,并建立定期深入排查制度。养殖公司党委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及不同部门职责,排查了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并制定了相应防控措施。
四是根据2019年4月1日党工委会议精神要求,制定《养殖公司公务用餐管理规定》,今后公司各项公务接待事项,均由总经理及纪委共同把关,在制度层面强化风险防控。五是对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对照检查,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已完成整改)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廉政风险隐患突出
(44)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混乱,有的工程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有的工程违规发包,廉政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兴凯湖实际制定《兴凯湖管委会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已完成整改)
(45)针对"重要设备采购违规串项,竣工验收弄虚作假"问题。
一是重要设备采购时,严格按照《2019年度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鸡财函〔2018〕143号)执行,规范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申请与审批、采购活动及流程管理、采购验收与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各项采购管理环节。
二是制定《合同业务控制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或解除、纠纷处理、合同归档及考核与责任追究等环节进行规范要求,强化合同履行环节流程控制,并严格执行。
三是待设备安装完成后,对设备重新进行竣工验收。
(已完成整改)
3.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将项目资金列入收入
(46)针对"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问题。
我委于2019年4月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会计账目,将2018年"经费支出-其他资金"中列支的管护站点运行费金额89,140元调整记入应由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列支的"项目支出-湿地保护补助资金"科目。
(已完成整改)
(47)针对"无依据违规收费,坐收坐支"问题。
一是在《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内部控制手册》第二章2.2.2 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2.2.2.2控制目标第(1)条 收入业务控制目标中,明确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设立和征收应合规合法,并将相关收费及时上缴了国库或财政专户。现已将渔业资源管理费收费业务移交至市水产总站。同时,在《兴凯湖博物馆公开服务承诺》中已明确取消兴凯湖博物馆门票收费,各展厅实行免费向公众开放。
二是对《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管理制度》第五章 非税收入的收缴,进行了完善。"第十八条 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有收费业务的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第十九条实行以票管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坐支"。
(已完成整改)
(48)针对"违规将环卫运营费、公务运行费由下属企业承担"问题。
一是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起草制定《黑龙江省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规定养殖公司厂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由养殖公司承担,新开流景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由兴凯湖国际旅游开发公司及承担,湖区各社区单位承担各自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二是将下属企业所属的车辆停止使用,封存入库。针对兴凯湖管委会欠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往来账款问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于2019年4月制定了《还款计划书》,由兴凯湖管委会以所属企业兴凯湖保护区培训中心每月利润上缴款作为还款资金来源,按上缴利润总额的30%用于偿还养殖公司往来账款,逐年偿还。现兴凯湖保护区培训中心经营成果正在核算中。
(已完成整改)
4.违规对外承包租赁国有企业资源,企业领导人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49)针对"2014年以来,养殖公司签订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合同有8份,均未向市国资办报告"问题。
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将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外债务情况、主要承包合同情况等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上报市国资办。同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向市国资办主管领导做了当面汇报。
(已完成整改)
(50)针对"小兴凯湖西泡子水域承包期40年(2005年3月-2044年3月),大兴凯湖龙王庙水域1号点承包期25年(2017年4月-2042年4月),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问题。
一是由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立江律师事务所,对小兴凯湖西泡子水域承包期40年(2005年3月-2044年3月),大兴凯湖龙王庙水域1号点承包期25年(2017年4月-2042年4月)的承包合同进行了审查,该律师事务审查后认为,土地承包和渔业承包没有最长20年期限限制,两个承包合同应视为有效。
二是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党委考虑到合同期限确实较长的现实,同时充分尊重审查结果,确定了与承包人沟通,尽量缩短承包年限的整改措施,经多次与两个承包人沟通协商,得到承包人理解和支持,两个合同分别缩短承包年限各5年,并与两个承包人于2019年4月18日签订了补充合同。
(已完成整改)
(51)针对"养殖公司3名领导成员分别承包经营小兴凯湖养殖和捕捞、兴凯湖新开流浴场和垂钓园、小兴凯湖1号越冬池东侧水域开发旅游和场区医院综合楼,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问题。
一是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成立了由主管副书记牵头的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同时责成兴凯湖水产养殖公司党委向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报告3名公司领导从事承包经营活动情况。经调查小组调查,养殖公司3名领导成员存在分别承包经营小兴凯湖养殖和捕捞、兴凯湖新开流浴场和垂钓园、小兴凯湖1号越冬池东侧水域开发旅游和场区医院综合楼,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事实,但也存在当年承包时的历史原因。
二是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同时充分尊重历史、尊重客观实际,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3人免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
(已完成整改)
进一步深化整改,用好成果,推动工作
针对存在问题的反复性和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要盯住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为指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工作任务的具体体现,确保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党员群众延伸,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政治方向上不能偏差、在政治立场上不能偏移、在政治行为上不能偏颇,在思想上高度一致、在组织上绝对服从、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三是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人岗相宜、岗能相宜,把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好用好。把干部的政治立场、道德水准、纪律作风和工作实绩考准、考细、考实,不断提升干部的严实精神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优化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精准发力,深入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强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督促其切实担负起分管的巡察整改工作,继续严格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抓紧抓好今年整改任务和长期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以整改问题落实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办理,各主管领导要负起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兴凯湖营商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一线工作法",用好整改成果,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整改全过程、落实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切实解决制约兴凯湖发展的关键问题、涉及民生保障的难点问题以及政令不畅、环境不优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持续整改不放松。保留整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巡察反馈问题紧抓不放,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作用发挥长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总结,深入挖掘问题产生原因,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既要达到治标效果,又要研究治本之策,努力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统筹兴凯湖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发展环境及民生改善、依法依规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践行习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6185019; 邮政信箱:东风路88号兴凯湖管委会,邮政编码:158100;电子信箱:xkhgwhdjb"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