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纪委监委“三步并进”筑牢办案一线战斗堡垒
为加强对外出办案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队伍战斗力,密山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临时党组织组建与专案组设立同步推进,为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要求在市区外办案时间超过1个月、党员在2人以上的办案组,由办案组组长兼任临时党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临时党小组+案件组”模式,负责办案组在外办案期间党的建设工作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各类文件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相关工作。实现了案件办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管理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规范组织生活,确保取得实效。为使党组织活动全覆盖、不留死角,党小组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开展各项活动。在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各临时党小组有定期的“大集中”活动,也有连贯的“小集中”活动,大小“集中”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今年以来,新成立的4个临时党小组共开展集中学习43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上党课8次。通过开展组织生活,使外出办案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教育管理,发挥堡垒作用。针对外出办案党员远离机关,人员组成复杂,缺乏互相监督等问题,临时党小组切实把纪律要求挺在前面,第一时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三个必须十个严禁”等行为规范,制定组内“十项纪律”和外出报备办法;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委内举办的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知识测试,不断强化党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难题,也会召开临时党小组会议共同研究,让党员干部在“案”上学,在实战中“练”,真正实现了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密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