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一名交通协警的“邪”路历程
“我就是一名协警,挣的还这么少,能弄点是点,一旦出事了,大不了不干了呗”。在接受调查期间,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队原协警黄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以为然,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逾越法律的红线,等待他的是冰冷的铁窗和悔恨的泪水。
2019年4月中旬至9月下旬,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先后收受贿赂38万余元。2020年1月,黄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994年出生的黄某一直是父母眼中的乖孩子,从部队退伍后成为虎林市公安交警大队的一名协警。初穿警服的黄某对未来充满期望,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与正式警察没有任何差别,一再表示:“一定踏踏实实好好干”。可立志没多久,他的心态发生了转变。由于黄某朋友众多且花钱大手大脚,协警的微薄收入根本满足不了平日花销。久而久之的囊中羞涩,让他在朋友、同事面前很没“面子”,很伤“自尊”,有时还不得不向家里伸手要钱,于是黄某萌生了一个想法:“这样的日子看不到尽头,要是能在这个岗位多赚点钱就好了”。
2017年,黄某被调入虎林市交警大队相关专业岗位,协助民警处理一般程序案件及非现场交通违法工作。这原本是单位对黄某的信任与肯定,可他却动起了“歪脑筋”,想着如何利用这个平台办点事,赚点钱。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发现了“致富”的“商机”。
2019年4月,二手车中介王某找到黄某,问他能否处理非现场车辆在省内高速上实施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并表示可以长期“合作”,处理一起提供好处费2000元。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黄某利用正式警察的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交警工作系统,发现真的可以处理此类违法行为,以罚款5000元、扣12分处理办法,使违法行为人逃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同时2000元好处费也落入自己腰包。第一次的尝试,黄某心惊胆颤,害怕被人发现,经过了一段时间竟然风平浪静,开始沾沾自喜,想着一次简单的“操作”就能获得如此丰厚的“回报”,实在是太“划算”了。
欲望与贪念一旦出笼,理智与底线终将被淹没。一次次地尝到“甜头”,让黄某的思想防线彻底坍塌,内心贪欲之火熊熊燃烧,一发不可收拾。王某经常跑来处理违法行为的“业务”,黄某心领神会,来者不拒,在短短5个月的时间里,黄某违规作出行政处罚192次,疯狂受贿38.2万元。
腰包鼓起来了,囊中不再羞涩,失去的面子重新找回来了,前所未有的“成就”让他“倍感风光”。有一次他把受贿得来的2万元交给父亲“这是单位发的值班费”,博得了父亲的赞许;在与女朋友交往期间,黄某更是摆出一副“富二代”的气场与派头,先后为其吃喝购物花销7万余元,俘获了女友的芳心。一次次的谋取私利,就如吸食毒品一样让黄某不能自拔,一步步滑入了犯罪的深渊。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虎林市交警大队在开展数字证书检查过程中,发现黄某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事实。2019年9月,黄某被虎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10月,将此案移送至虎林市监察委。最终,黄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黄某案发后,虎林市公安局迅速通报该案违纪违法事实,召开整改大会,开展以案促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在系统内部进行“自我体检”,认真梳理查找问题症结、漏洞,整章建制,对存在的问题,一律整改。同时,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严肃批评教育4人。(虎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