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学子宴”“谢师宴”的通知

又是一年高考、中考季,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有效预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谢师宴”等违纪问题发生,推动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重申有关纪律如下: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学子宴”“谢师宴或变相宴请活动;严禁参加非亲属以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严禁收受非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及各种名义的钱物;严禁用公款公物或让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报销操办宴席、子女学习费用;严禁用公车、公款或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钱款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教育和管理之责,及时传达通知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廉政谈话。组织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作出不操办“学子宴”“谢师宴”、不收受非亲属礼金的承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要求全市教师不得参加非亲属以外的“学子宴”“谢师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大现场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167    

发表日期:2021-06-09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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