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山区麻山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日至8月21日,鸡西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麻山区麻山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5日,鸡西市委巡察组向麻山区麻山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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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靠,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9月25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麻山镇党委立即组织召开镇党委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安排部署,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逐个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任务、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镇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压实整改责任,负责分管战线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带头指导好各村的整改,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的工作态度,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集中力量推进,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目前,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5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加强领导,强化巡察整改压力传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麻山镇党委书记赵广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翟洪钢为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研究,党政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折不扣、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下发了《中共麻山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麻镇发〔2020〕30号),明确了整改落实工作由镇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带头进行整改,镇党委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认领问题,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责任部门特别是组织、宣传、纪检、综合办、党建办、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等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统筹监督,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本着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党建办公室对班子成员整改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切实增强整改推力,确保巡察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先后10余次调度和听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坚持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促突破,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党建办对党委的整改材料进行检查,提出意见,确保整改材料及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同时对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整改进度缓慢、敷衍了事的,一经发现,严肃批评。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麻山镇党委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深入推进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号入座、深查原因、找准对策。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克服了疫情不利影响,定期研究整改任务推进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整改进度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落地生效
1.着力解决学习中央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制度落实。2020年11月13日制定下发的《麻山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麻山镇党委2020年(第四季度)学习方案》《麻山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推动镇党委落实落靠理论中心组学习责任制。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学习,“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APP注册率分别为93%、100%,其中“龙江干部教育”按照要求,已全部完成学习积分;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学习强国”积分共统计4次,其中3000分以上人员为82人。每季度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已集中学习2次,党委会议进行会前学法3次;
二是建立完善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镇党委学习内容,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0年11月13日制定下发《麻山镇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镇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与职责、内容与形式、要求与管理、考核与问责等方面内容。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已开展学习4次,党委会前理论学习2次,党员每周撰写一篇学习笔记;
三是突出抓好检查考核。2020年11月13日制定下发了《关于麻山镇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三会一课”将党员学习教育纳入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视程度。2020年12月成立考核组,深入全镇16个行政村开展2020年度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目标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村书记9人,获得“良好”等次的村书记7人。
2.着力解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大贫困户回访力度。2020年10月14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贫困户回访工作制度》《麻山镇脱贫攻坚两级包保责任表》,对于建档立卡已脱贫贫困户每年至少回访一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民政部门要求进行动态管理。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9日期间,对26户贫困户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中注重从贫困户子女就学、就医、饮水安全等方面,做好回访记录并留存,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解决回访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不返贫;
二是规范内设机构及职能分配。2020年10月15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内设机构及职能分配方案》,按照“统筹优化、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置为“三办、三中心、一站”。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麻山镇第十五次党委会议对全镇各站、办、中心的人员工作职责进行分配,划定工作范围,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将已经到岗的1名三支一扶、1名西部大学生、2名选调生、2名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充实到了各站、办、中心,增加了工作力量。2021年麻山镇计划招考公务员4名及事业编制人员5名,解决各站办、中心工作人员少的问题;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制度。2020年11月10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党委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明确了镇党委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每年不少于4次,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2020年11月10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围绕“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麻山镇各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麻山镇第十五次党委会,研究制定了《麻山镇软弱涣散党组织跟踪指导工作制度》,11月集中开展五龙村、土顶子村软弱涣散党组织“回头看”活动。组织两个村的党员和村民代表共25人对五龙村、土顶子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后的效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形成了“回头看”指导报告2份,对存在的6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两个村党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完善组织生活机制。2020年9月麻山镇各村党支部完善了《2020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每月按时组织学习,党建办定期对学习记录进行检查,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进行检查指导2次。麻山镇党委成立了组织生活会指导组,确定16名包保工作人员指导并列席各村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指派11名党员干部作为各村“三会一课”指导员,监督指导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确保基层党组织有效落实党建基本制度。2021年1月11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要求,积极进行学习研讨,征求意见87条,开展谈心谈话148次,查摆问题309个,相互批评225条;
三是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2020年9月30日举办了“全镇党员素质提升和后备干部培训班”1期,对各村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成员53人,进行了“四个运行规范”“四议两公开”、《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方面的培训。2021年3月31日组织各村换届后新任职的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成员65人,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业务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使党务工作者明晰了党建工作相关标准,提高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2.着力解决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2020年12月14日召集各村党支部书记和党员90人参加“麻山镇党员轮训班”,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重点解读、《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专题培训,并邀请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各村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了培训,推动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履职意识;
二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2020年9月对全镇53名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进行了1次全面排查,并对入党材料进行了审核检查,发现问题126个,现已整改完成,保证入党程序符合要求。2020年9月各村党支部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目前,各村平均已开展10次活动,镇党建办对各村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已进行了2次集中检查。梳理全镇480名党员中流出的党员,要求流动党员凭证到所在单位党支部或社区(村)党支部参加党组织生活。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对新增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证73份;
三是严肃党员纪律。2020年10月15日研究制定了《麻山镇基层党支部不合格党员和其他情况党员处置方案》,明确了处置不合格党员方式及程序,并组织各村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截止目前,没有排查出不合格党员。2021年4月1日,组织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63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进一步严肃了党的纪律,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
3.着力解决党内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2020年10月30日组织全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所有党员严格执行规定缴纳党费,并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2019年度7-12月党员缴纳党费计算表》,重新核算了2019年机关党员缴费金额,核算后没有发现少缴纳党费情况。2019年全镇党员缴纳党费16100.5元,2020年全镇党员缴纳党费27413.3元;
二是严格执行换届程序。2020年9月28日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等换届法律法规。2020年12月23日开展了村“两委”换届培训会1次。通过培训确保16个行政村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21年3月麻山镇各村已全部完成“两委”换届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脱贫程序。2020年10月13日召开村干部例会,组织镇村两级贫困户包保人员学习《黑龙江省贫困户退出机制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鸡西市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贫困户退出机制实施细则》和《2017年度鸡西市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加强对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避免脱贫程序和工作执行不严现象发生。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无贫困户返贫情况发生;
四是杜绝村干部“近亲繁殖”发展党员现象发生。2020年9月28日召开镇党委会议对涉及“近亲”现象的5名村干部进行免职。2021年1月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针对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候选近亲属等问题,按照麻山镇换届选举方案,进行了审查,当选的“两委”成员没有近亲属关系。
(三)扎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2020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麻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重点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振兴麻山镇提供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证。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要求,镇党委于2020年11月27日,2021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规范文字综合管理。2020年10月16日制定下发了《麻山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制度》,明确了会议记录形式、记录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单位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管理水平,增强了各项会议内容的规范性;同日制定下发了《麻山镇文字材料写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材料撰拟初稿、审核材料、送呈领导及印发等工作流程;同日制定下发了《麻山镇文字材料归档审核制度》,设档案管理员1名。2020年11月30日邀请区委办、政府办工作人员对我镇办公室工作人员针对公文写作、会议记录、收发文等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办公室人员综合业务能力。2020年11月12日,麻山镇常务副镇长对办公室3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把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共发文5份、记录会议纪要12份、撰写各类材料20余份,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着力解决从严治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0年11月5日镇纪委组织召开了麻山镇违纪案件通报会议,对2020年全镇已查处的12例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并组织观看了换届警示教育片,严肃换届纪律,村党支部书记撰写心得体会16篇。2021年4月1日组织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对目前全镇已查处的29例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并培训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村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区纪委进行严肃问责。根据市委巡察组移交区纪委的问题线索,已处置村干部4人;
三是落实谈话写实制度。加强镇党委书记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谈话工作,做好谈话写实工作。自市委巡察反馈以来,镇党委书记对各村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工作开展不力的现象,共开展了16次批评教育谈话;针对个别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淡化,搞迷信活动、信奉基督教的问题,2020年10月30日对16个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切实加强镇党委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3.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廉政风险大的问题。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2020年11月镇长对相关村党支部书记13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规范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程序。对各村违反现金管理条例、收入管理办法、村级重大决策、项目合同等16项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村级财务管理部门监督村级专项项目资金采购手续,规范村级财务票据使用情况,2020年12月对票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新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21项财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2020年11月25日组织村干部及村财务人员49人集中学习了《黑龙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条例》和《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资金管理。2020年11月27日组织机关干部18人学习了《黑龙江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提高思想认识,避免违规现象发生。2021年4月1日召集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63人集中学习了《关于做好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届换届工作》的意见解读,2020年11月25日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思想认识和增强了业务处理能力;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10月9日研究制定了《麻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办法》《麻山镇村集体资金审批和支出票据审批流程示意图》,明确了村级财务资金管理各项工作流程,避免“走捷径、出违规”现象发生,确保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严格执行2020年10月12日区财政下发的《关于麻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依规进行报销,杜绝违规报销问题发生。2020年11月27日制定印发并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麻山镇“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不断推进机关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麻山镇党委将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和标准,持之以恒常态化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问题整改。镇党委认真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方案,特别是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深刻反思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采取建账的方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进一步跟踪问效。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督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担当,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担当意识,紧盯反馈问题,带头进行整改,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站、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已经解决问题的跟踪管理,做到力度不“减”,温度不“降”,既要重视“马上改”的举措,更要研究“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加强村级“三资”和项目建设的监管;规范村级工程决策,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围绕重点岗位、重点事、重点人,紧盯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强化监督管理,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2499123;邮政信箱:麻山镇中心街麻山镇政府,邮编:158180;电子邮箱:mszrmzf2021@163.com 。
中共麻山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