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1020日至1130,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1225,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契机。反馈会议结束后,立即召开了专门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集社保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失业保险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落实整改工作计划,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整改落地见效。我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专题会议,听取分管责任部门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坚持全程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多次通过电话催办等方式实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通力合作,全局一盘棋共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对照反思,不折不扣抓落实。为切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市人社局党组班子及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局班子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正确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提出解决措施,以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刻检视反思,明确责任,逐条逐项整改抓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1. 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着力解决企业应保未保的问题。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对确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4520企业集中清理,逐户甄别、联合催办,对未参保企业下达整改,要求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完成整改企业400户。其余未参保情况分别为:因职工兼职工作或者为矿务局分流员工等原因在外单位参保企业52户;企业职工均为退休人员企业24户;因企业规模小或经营不善等原因无雇佣职工的企业642户;经核查已注销企业1030户;经实际检查未营业企业390户(监察员均进行拍照留存);经实地检查注册地址与实际不符的企业1897户(监察员均进行拍照留存);

充分发挥社保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持续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多证合一”社保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应保尽保。目前新参保登记企业789户,已申报缴费企业251;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社保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降低的惠民政策,吸引中小微企业积极踊跃办理参保手续,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在全社会营造“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

2.着力解决应收未收问题。

一是强化年度缴费基数年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认真核对参保单位提供的缴费基数申报明细表,工资台账等资料,严格把关、逐一录入,确保不漏一人,切实维护职工养老保险权益;

二是加强书面稽核力度,对参保单位进行书面稽核,防止漏保、少报、瞒报缴费基数情况的发生。已对568户参保单位进行书面稽核,书面稽核人数为44993人,稽核人数占参保人数49%。对发现存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漏保、缴费基数少报、未给试用期人员参保等问题企业,下达责令整改。目前已补缴养老保险费96.2万元;

三是加强养老、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企业依法参保、主动缴费意识,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和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持续缴费的积极性。上半年工伤保险新增参保单位近700

3.着力解决追缴乏力的问题。

一是市税务局及各区征收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现已完成2个问题整改,做到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二是将应缴未缴企业分为有能力缴费、有部分能力缴费、无能力缴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的办法。对经营好转,有能力缴的企业,采取电话提醒缴费;对经营好转,资金紧张的,有部分能力的企业,采取分批次下达催缴文书;对企业不经营,无法取得联系方式的企业,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沟通协作,力争获取得经营者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采取相应催缴措施。截至目前,88户企业已缴纳养老保险费59.1万元,74户企业已缴纳失业保险费1.6万元。

(二)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为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思想政治保障

1.着力解决违规退费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因异地重复缴费、办理退休、账户合并等原因办理账户返还退费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业务;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对退费业务所需要件严格审核,确保退费业务合规。

2.着力解决违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问题。

一是对补费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对不符合补费人员下达退费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二是严格按照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规定办理补费业务,杜绝违规补费情况发生。

3.着力解决档案造假违规退休骗取养老金的问题。

一是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立即对不符合退休规定的人员进行了养老金停发,并下达书面通知,责令返还已领取养老金。目前已追回不符合退休规定领取的养老金6.1万元;

二是严格退休审批手续,不断完善疑难档案联席会议审核制度,对退休资格存疑的档案信息提交集体讨论,严把退休入口关。

(三)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1.着力解决税务征缴监管缺位的问题。

一是接到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人社部门按照社保费征缴职能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共同配合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议,成立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要求各区征收局主要领导要将此次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做为提升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契机,推动税务征管工作进一步提升;

三是将欠缴企业分为有能力缴费、有部分能力缴费、无能力缴费企业,分别采取实采取电话提醒缴费、下达催缴文书等相应催缴措施。截至目前,已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60.7万元。

2.着力解决核查监督不实、履行职责不为的问题。

一是加强稽核管理,严控社保基金流失。在稽核主体为税务部门的前提下,继续提升对稽核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强化书面稽核工作,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保等情况的发;

二是认真开展书面、实地稽核工作。提前通知书面稽核单位备齐稽核资料待查,在稽核工作中提取稽核材料必须有被稽核单位经办人、负责人的盖章确认,在有效工作日内下达《稽核告知书》《稽核整改意见书》。已对568户参保单位进行书面稽核,书面稽核人数为44993人,发现问题工伤保险漏保290人、养老保险漏保39人,已下达责令整改,截止目前329人已办理参保,472人缴费基数已纠正调整,稽核参保职工占总参保人数49%;

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参保登记流程及时接收市场监督部门登记数据信息,并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督促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工参保缴费义务;

四是按照《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不足;逾期仍不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暂按该单位上月应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的缴费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局已将系统内欠费企业名单数据传送给税务部门。

3.着力解决劳动监察查处不力的问题。

一是、各区劳动保障监察与市场监督、社保经办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信息比对,历时二个月确认未办理参保企业为4520;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对检查涉及的企业经营者宣传讲解社会保险法及企业参保政策;

三是克服工作人员少,检查企业多,地域分散等困难,建立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将4520户企业细分由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局检查,举全局力量,集中攻坚,采取电话通知与走访入户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企业报送营业执照、职工名册、参保缴费单据、注销证明等书面材料。对不合格企业下达整改,要求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完成4467户企业劳动监察任务。

4.着力解决征地惠民政策落实难的问题。

一是制定统一政策解答提纲,针对三县六区因不同原因未能及时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选代表分批次进行集中政策解答和听取诉求;

二是将此情况整理后形成书面已于20214月请示上报省人社厅争取政策支持,待新政策出台后立即组织实施;

 三是已于20215-7月历时三个月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人员分类统计、养老金测算等相关基础工作。

5.着力解决职工正常退休难、退休待遇兑现难的问题。

一是完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预审制度,抽调多名审档专家,加快预审工作进度;

二是及时召开疑难档案联审会议,分析研究退休人员招工档案姓名记载、招工时间、特殊工种认定等疑难情况,认定后立即办理退休手续;

三是不断改进更新自主研发网上退休申报审批系统,退休人员通过手机或到就近社区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四是不断完善退休审批、待遇核定、养老金发放“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行政审批和社保经办等部门密切配合使退休人员及时兑现待遇。截止目前,已有6092名退休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并按月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6.着力解决失业保险领取难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政策精准落实。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市社保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失业保险企业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扩围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失业保险惠民政策。同时,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更新办事指南和政策宣传单,所有业务流程全部“上墙”,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具体政策、业务流程清晰明确;

二是进一步缩减办理环节、取消证明材料,待遇申领更加便捷。用人单位在为下岗职工办理停保手续时,同步填报解除原因,无需再次单独申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凭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即可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三是全面取消申领期限限制,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领尽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取消60日申领期限限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随时通过网上或现场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经办服务简单、便捷、高效。审核通过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请15892人,发放补贴2632万元。

三、巩固社保系统依法履职专项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压紧两个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进十四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纲领总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努力提升人社局党组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三是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保领域落地见效。

(二)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

一是树立鲜明导向。班子成员带头保持对重大原则问题的坚定立场,带头积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和不正当言论敢于出声、敢于较真、敢抓敢管;

二是提升工作标准。班子成员带头向中央对表、向群众需求对标,积极运用法治思维看问题、谋措施、作决策,努力做到站位高、谋事深、要求严,确保政策措施既接地气又具有前瞻性;

三是树牢底线思维。班子成员带头守住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底线,加强政策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三)提升服务效能,奋力推进社保事业发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在提升社保经办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上下更大功夫,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和决心一抓到底,确保各项社保工作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形成合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促进企业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营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氛围;

二是提供让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深入推广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见面,坚决落实办社保不求人”;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紧盯社保系统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四)强化干部队伍,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增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检查考核,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把作风正、能力强、工作实、业绩好、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吃拿卡要、甚至向服务对象要好处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依纪依法严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2386697;邮政信箱: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中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工作委员会,邮编:158100;电子邮箱:jxrsxx@163.com

 

 

 

中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821   

 

发表日期:2021-10-12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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