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
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专项整治等方式,监督保障利民惠民等政策的落实,维护群众利益,取信于民。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密山市黑台镇新福村原会计张所洪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06年至2018年,张所洪任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土地255.2亩,共骗领国家粮食补贴20.58余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
2、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西所所长吕洪军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至2020年,虎林市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的多家商户,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吕洪军监管不到位。2020年12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鸡东县第三中学副校长周海林等人违规有偿补课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第三中学教师徐民违规为所教班级学生有偿补课,共收取费用1.638万元。副校长周海林、支部副书记杨伟鹏(包保责任人)对此监管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徐民被降低岗位等级,违纪资金予以收缴;周海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杨伟鹏受到诫勉谈话。
4、鸡冠区西郊乡人大主席团主席艾春风违规办理残疾证问题。2010年至2018年,艾春风在担任鸡冠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办理残疾证条件的本人及爱人、父母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证。2021年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滴道区农业农村局水利站负责人陈友震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11月,陈友震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辖区内采砂企业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企业发生的洗砂过程中抽砂管脱落致1人死亡安全事故负有疏于监管之责。2021年1月,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