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起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党委、党组: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春节等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现将10起私车公养等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鸡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车队负责人秦宝新违规为他人加油、侵占加油款问题。2019年6月至9月,秦宝新用公务加油卡4次为他人车辆加油共计800元、为出租车加油套现侵占1284元个人使用。2019年12月,秦宝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鸡西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车队队长孙德刚违规处理费用问题。2019年4月至6月,孙德刚用公务加油卡处理单位清雪、清垃圾费用,并为非本单位车辆加油590元。2019年12月,孙德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司机由勇违规为他人加油、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5月至9月,由勇用公务加油卡4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75元、2次为其亲属车辆加油共计2820元。2019年11月,由勇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4.鸡西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后勤负责人陈志民违规处理费用、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7月至9月,陈志民用公务加油卡3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322元,为司机买食品75元、支付司机加班通勤补助300元。2019年12月,陈志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处副处长赵卉放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7月18日,赵卉放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450元。2019年12月,赵卉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6.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厦所所长张伟违规处理费用、为他人加油问题。2020年3月,张伟为处理其个人垫付的购买防疫物资款,用公务加油卡让其朋友苏某帮助套取现金1万元,苏某套取现金后还用该加油卡为自己的小型货车加油460元。2020年12月,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7.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岗所所长单炳林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6月25日至26日,单炳林与家人驾车去东方红游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31元。2020年12月,单炳林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8.密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张湛违规处理费用、为他人加油问题。2020年11月,张湛用公务加油卡为亲属郭某的私家大货车加油2594元,张湛用郭某付给的1700元现金偿还了其单位欠密山市某粮店的粮油款。2020年12月,张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9.密山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张宏宇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8月至11月,张宏宇用公务加油卡8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2172元。2020年12月,张宏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10.城子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中队队长孙勇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5月至6月,孙勇用公务加油卡4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500元。2020年12月,孙勇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10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件,不仅当事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责任人也被问责。私家车揩“公家油”,是当前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具体表现,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底线意识淡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纪律规矩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广大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节点”亦是“考点”。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纠治“四风”,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防止“四风”问题“变异”;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节日病”等“四风”问题,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视频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力度不减、节奏不降、尺度不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氛围,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中共鸡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