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向19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召开集中反馈会议和各市委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月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向19个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反馈。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省委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巡察反馈和整改进行集中部署。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殿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战明秀出席会议并传达学习市委书记鲁长友在听取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
8月9日至16日,8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9个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向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所在县(市)区党委通报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各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本轮巡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有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现场,各市委巡察组传达了市委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分工以及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办法等制度,明确整改任务,突出重点,反馈后三个月内报告集中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相结合,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
同时,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