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倾听群众诉求  纾解多年困惑积怨

 

 

 

“你们先走吧,不用等我们了。这名来访群众年龄比较大,言语表达不,情绪比较激动,我们把事理清之后再打车回去。”巡察信访组的同事对同行人员这样说。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交谈,巡察组初步理清了这名来访群众的诉求。吴女士(匿名),现住城子河区,反映她家原住永丰乡永平村,有照房屋面积33、无照房屋面积82.19,于2017年11月动迁,当年签协议时签了两次字,应该给两户房屋,现在只给了一户,另一户应该是在鈺苑新城小区,但现在被别人给占用,要求将楼房返还。其还反映,就此问题多次到保障中心和信访局上访,始终没有解决,希望巡察组能帮助解决,还她一个正义公理。

巡察组高度重视此信访问题,第二天立即找负责安置的责任人,调阅相关安置协议等了解诉求事项的有关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了解,该动迁户原有住房处于采煤沉陷区改造范围内,但在动迁的过程中没有选择花园新区等采煤沉陷区安置房,而是要求安置到城花三期(鈺苑新城小区),由于城花三期属于煤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必须采取先签定货币补偿,再签定房屋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所以她签了两次协议,误认为给了她两套安置房。因为房屋安置问题曾多次到保障中心和区信访局上访,但对结果都不满意,是一个老上访户。掌握此情况后,工作人员又与吴女士取得了联系,与她面对面进行了答复,但她坚持说巡察组了解的不全面、问题根本没解决,要继续上访。

针对她语言沟通不顺畅,情绪易激动的实际,巡察组先安抚了她的情绪,将其劝回,并约好下次见面时间。经与保障中心沟通,决定共同对其进行答复。在答复会上,经过一个下午不厌其烦的政策讲解和对有关票据、协议的对比,她对安置协议的签署有了一定的理解,也对自己的误解有了正确认识。当场表示不再就此问题上访。

事后,巡察组就此问题多次向保障中心了解稳控情况,均回复情绪稳定,没有任何上访迹象。就这样,通过巡察组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讲解,一个老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化解。

发表日期:2022-08-30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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