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孙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5月至2021年9月,孙凯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人民币共计6.15万元。孙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滴道区洗煤街道洗煤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周瑞荣违规为女儿举办婚宴问题。2022年6月,周瑞荣为女儿举办婚宴,未按照规定向组织提前报备。2022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虎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主任张永杰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2月至5月,张永杰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回家探亲、办理私事的补助费、住宿费、交通费共计8011元,违纪资金已收缴。张永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鸡东县供销联社原主任王家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2月,鸡东县供销联社违规给退休老干部和单位职工发放消费卡,共计1.2万元,违纪资金已收缴。王家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密山市公安局承紫河派出所所长邹庆国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10月至12月,邹庆国先后四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或购买香烟等商品,共计1136元,违纪资金已收缴。2022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特权思想严重,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省市通报的典型案例,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紧盯关键节点,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坚持整饬党风和惩治腐败一体谋划、同步推进,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