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组对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党支部进行了提级巡察。8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区保障中心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直面问题,正视问题,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真改、实改,系统深入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明政治责任
区保障中心党支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逐级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保障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保障中心主要领导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扎实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保障中心各科室主动认领任务、细化措施,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分工体系,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跟进各领域各方面整改进展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对策、落实责任,召开 8次专题会议研讨,修订、完善、新建相关内控制度28项,制定并不断完善“一方案、三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认真梳理问题,确保整改实效
城子河区保障中心党支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不同整改任务实施分类推进,对具备条件能尽快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制度并长期坚持,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不折不扣落实棚改各项惠民政策
1.强化房屋征收各项管理
一是加强政策及业务培训。抓紧抓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先后开展3次作风整顿会议、4次业务培训专题会议,共计133人次。组织集体学习《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对原征收方案起草过程进行复盘,完善征收工作流程,明确问题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
二是扎实推进征收动员宣传。2022年9月1日起先后30余次集中入户动员3700余户居民动迁,在政策允许的期限内完成征收29户,初步达成动迁一致意向18户;同时,启动了动迁户征收补偿差价款返还工作,374户动迁户征收补偿差价款全部足额返还到位。
三是加强征收各环节监管。对业务不强、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的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监管不到位导致的信访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全面规范了评估工作,提升了对评估公司的监管力度。
2.全面落实各项安置惠民政策
一是加强安置政策业务学习。先后组织2次学习《鸡西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安置政策文件及内控制度,并进行了测试,解决了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规范了货币化补偿款发放政策。
二是整章建制规范流程。建立《安置业务内控制度》《征收安置分户办法》以及档案管理的制度,详细规范了征收动迁、安置流程,明确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了分户工作的监督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分户,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
3.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闲置房源管理。成立联合排查小组,对区内闲置房源进行排查,对被占用、借用的房源进行了集中清理,并通过司法程序启动对被占房屋进行追缴工作,确保国有资产收益不流失。
二是积极化解闲置房源。制定了《棚改闲置房源化解方案》,并报请上级讨论通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有力措施推进化解。
三是追缴超面积廉租房补助资金。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超面积的廉租房问题整改台账,对超面积廉租房补助资金予以追缴,现已经完成19户补助资金追缴。
(二)严格工程项目建设各项管理
4.强化项目建设监管
一是坚持以学促改。狠抓未批先建问题整改,邀请审计部门专业人员讲解相关法规、内控制度,并以会议和视频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学习3次,新建工程建设方面内控制度12项、岗位职责5项;同时,落实专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手续补办工作,对于符合补办施工许可证的3个项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狠抓超期建设问题整改,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每月定期比照施工单位项目月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提出整改意见,下达督办函2次。对因超期建设的项目导致多支付住房补助费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是推进项目规划验收。狠抓违规超建问题整改,已对违规超建工程项目部分进行规划验收测量,对违建部分进行鉴定,目前正在办理项目规划验收,避免问题反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施工。
5.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
一是追根溯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加强新招标项目监管,对招投标要件情况进行复核、全面梳理,开展项目复核工作,积极履行政府采购。
二是建章立制。贯彻《黑龙江省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新增《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内控制度。
三是加强物业监管。发挥房产服务中心职能,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日常维护,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
6.严格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加快推进结算评审。对串项并施工完的工程,已全部完成结算评审,同时严格按照发改委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施工,按照新增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在建的两个项目已制定验收方案,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前期要件及竣工内业资料、竣工图纸等已进行初核,确保工程质量验收要件齐全,成立推进保障房验收工作小组,建立验收台账,逐项推进办理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收。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审核。制定工程科室《内控制度》12项和《岗位人员职责》5项,同时现场工程师严格按照《现场工程师岗位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对所监管的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发现安全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部分与实际不符的项目,制定扣缴措施。
(三)完善财务管理各项支付审批制度
7.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制定《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建立单位账务审计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员学习内控制度3次,共计学习15人次。
二是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开展公款私存资金的收缴工作,公款私存问题已清理完毕,资金全部转回单位账户,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工程费用审批管理制度及流程,对已结算的工程量补齐相关资料,根据实际工程量将发票补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违规超范围报销旅游费用进行了核查,对不符合报销范围的资金进行追缴。
三是规范政策资金使用。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立项,坚决杜绝重复立项问题,已对工程重复立项的项目资金进行核查,对财务凭证资料进行了梳理、查阅,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内业资料,完善《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修改、挖补复印件资料问题发生。将已装修的公租房优先解决困难人员的住房问题,提升公租房为民解困的社会效益,截至2023年1月30日,已解决41户困难人员住房问题。
8.严格资金审批
组织开展口头抹账问题涉及的项目工程款及工程量复核工作,重新履行抹账手续,对于财务未有记载的口头抹账所涉及的相关门市房已收回。通知施工方对已发生的工程量进行核对,补齐项目施工单位抹账手续,出具相关结算资料,补齐工程款支付手续,结算评审等资料。履行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联系施工单位核定已发生费用,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完善支付手续,补齐已支付工程款的发票。
9.持续推进“四清理”
开展专户清理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待销户账户资金、流水调查工作,完成销户所需印鉴等资料收集工作;开展拖欠债务清算工作,对债务情况进行梳理,对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债务清理台账,对已结算评审完成的工程项目办理支付相关业务,对未到质保期的工程暂缓支付工程尾款。
(四)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
10.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重新履行支部设立程序,严格会议选举、选举结果报告等工作程序,依法依规选举了党支部书记,同时规范组织生活,先后召开了2次支委会,讨论通过了《保障中心支委会议事规则》,开展了2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建立了《保障中心在职党员报到名册》。
11.抓实政治理论学习
制定了《2022年度9月至12月党支部学习计划》,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做到了党员集体学习每月1次,党员自学每周1次,坚持以考促学,提高党员理论水平,2022年巡察反馈以来,开展集中学习7次,开展支部全体党员理论测试2次。
12.规范基层组织生活
制定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运行规范》,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民主专题生活会”,召开党员大会14次,支委会6次,讲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扎实开展“三联一包五提升”活动,多次到村(社区)报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2022全年开展了6次,开展了党员志愿者活动10次。
13.抓细党风廉政建设
制定了《2022年度9月至12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将2022年第4季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攻坚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会议,邀请了纪委相关人员列席,开展了廉政学习、观看廉政主题片、组织参观廉政基地等活动,开展了廉政谈话5次。
14.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制定《保障中心“三重一大”决策规则》《保障中心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了支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召开了议事规则会议1次,发挥党员大会议事决策作用,明确议事范围,建立议事清单,不断提升党内民主决策的规范性,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规范运行。
(五)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把手”职责
15.加强党建工作基础建设
一是牵头组织研究创建了以“党旗引领,保障安居”的党建品牌,设计制作了党建文化墙,将“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权利、党支部工作职责、党建品牌LOGO创建思路内涵等公示上墙。严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加强自身政治素养,以上率下,2022年9月23日,带头制定了单位和个人学习计划,2022年9月9日组织学习了《党章》,个人自学了《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撰写个人学习笔记。
三是抓好党员队伍管理,已经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将临时党员纳入党员名册管理,参加支部集中学习教育,建立了《党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台账》,2022年9月27日建立了《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台账》,2022年11月15建立了《2022年度党员党费收缴台账》完善了支部党员信息管理。
四是带头学深一层,深研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2年9月9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带头讲党课,2022年10月8日、2022年11年30日开展了党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
16.加强新发展理念学习
一是围绕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回头看”,2022年8月31日撰写了《“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回头看”剖析材料》,2022年11月30日撰写了《高擎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火炬》研讨材料。
二是2022年11月1日,系统学习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棚改领域的讲话、要求和批示精神,做到上级要求第一时间掌握、上级部署第一时间推进。
17.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了“一岗双责”责任,带头学纪律、知纪律、守纪律,2022年9月23日制定了9-12月份的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2年7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开展工作,以案促学,以案促改,抓实了保障中心的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做好谈话提醒,巡察整改期间,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5次,有效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坚持以案为鉴,先后组织党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案件庭审2次,不断反省自我,提升拒腐防变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以身作则,做好廉政表率。
18.以案为鉴,夯实廉政基础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增强自觉性。
二是整章建制,2022年巡察反馈以来,新增了财务、工程、安置等各项内控制度28项,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三是常态化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2022年8月23日,2022年9月30日先后两次集体观看了《零容忍》《城建系统警示教育片》,以案为戒,先后4次对本单位违纪违法人员召开大会及时通报,做到拎耳提醒传达了本单位违法违纪人员处分决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自我加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持续抓紧、抓实、抓出整改成效,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未完成整改问题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对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
(二)协作配合,确保整改责任压实。坚持全面整改和长期整改相结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整改责任,按照时限要求,结合整改工作实际,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需长期整改的工作进展,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推进整改,对反馈问题再梳理、整改措施再细化、整改责任再压实,确保“一事一策”整改到位。
(三)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通过抓实重点整改工作,以点带面提升整改成效,同时把巡察整改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等主责主业有机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居民安置、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整改事项,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地见效、每个反馈问题都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持续深化。扎紧制度篱笆,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根本建设、基础建设、长远建设上下功夫,抓集中整改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保障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动我区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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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子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务中心党支部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