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55日至610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8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中心党组会议,全盘认领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由主任、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及各管理部主任为成员的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中心主任、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督促指导,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抓实责任分解,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3次中心党组(扩大)会议,精心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对账销号、全程跟踪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明确完成时限,强化跟踪督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举一反三,整改初见成效。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原则,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注重标本兼治,强化责任担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严格按要求、按时限推动巡察整改抓紧抓实。坚持做到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对照短板差距,全面夯实各项党建基础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做实做靠“两个责任”;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整改成果转化,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登台阶、上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1.坚决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共办理个人贷款18645.35亿元、提取2.44万笔3.27亿元。

二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明确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工资总额的5%,不高于工资总额的12%

三是明确借款人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293名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2.坚决落实“人民至上”理念

一是修改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担保合同》,调整了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及时把新政策落实落地。

二是研究制定了单位公积金缴存托收业务操作流程,开通了商转公贷款政策,制定并公布商转公贷款相关流程。

(二)大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

3.坚决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集中学习39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学习二十大精神12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1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在中心网站开设“红色空间”、“能力作风建设年”等专栏,以学习园地交流平台、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讲红色党课、参观红色基地、设立服务大厅党员先锋岗、周末党员社区志愿者服务、为退休干部职工举办荣誉退休仪式、颁发“光荣退休”纪念章等多种形式组织活动,提升党性修养,激发职工队伍内在活力。

4.全面发挥中心党组核心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安排专人做好党组会“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监督检查小组,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业务融合交流研讨7次,制定出台公积金支取贷款新政共计15条,推动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开展“我是政策宣传员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及公众号、抖音App等形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建缴和新政宣传工作力度。

三是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把手”带头担起责任,主动认领问题,严格执行《鸡西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运行规范》,会前认真学习研讨,开展谈心谈话,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直指要害,确保民主生活会“红脸、扯袖、出汗”。

5.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

一是20235月已通过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考方式,录取7名工作人员,已弥补空编数量。

二是鼓励专业技术岗人员参加职称晋升考试及评审。人社局批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36名,现有中、高级职称人员20名,占实有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55%

三是明确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解聘8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员公积金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和风险防控意识,降低廉政风险和人员流动性。

四是制定《中心科级干部聘期统计表》,及时掌握干部聘期和办理考核、续聘、解聘手续。

6.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组织编印《中心党组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制定修改完善45项党建规章制度。组建考核小组每季针对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针对党建档案进行专项检查和专业性的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按照档案性质进行分类,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档案专项培训2次、检查2次。对履职不力的管理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谈话和书面检查。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基层组织生活会纪律,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并做自我检视发言,支部书记要全程监督审核每名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组织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执行监督和党建责任的检查追责,纳入年底的述职考核。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培训2次、专项检查1次。

四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实行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严肃发展党员纪律,注重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严格按照细则、程序指导和规范积极分子的全程写实,做好党员的培养工作。

(三)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能力作风建设

7.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企业信息,建立应缴台帐并下发催建工作清单,各管理部负责本区域内催建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全市全年新增缴存单位144家,新增缴存职工6109人。

二是加大矿区企业历史陈欠催缴力度。抓住煤炭形势好转的有利时机,力促矿区职工缴存比例由5%提高至8%,每月为职工补缴金额由500万元上调至1000万元。                     

三是加大欠缴清收力度。对欠缴单位分类管理,根据欠缴程度精准施策,适时催缴。对于因疫情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工资的企事业单位要求提出申请进行说明可按规定缓缴。截止20231月末,追回欠缴2151.4万元,收到申请欠缴缓缴情况说明共10份。

8.切实发挥公积金职能作用

一是扩宽贷款渠道、拓展贷款类型。开通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异地贷款和棚户区改造贷款;深入与开发商沟通楼盘情况,综合研判二手房评估价格,按市场价实时评估抵押房产价格,且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放宽至30年;将我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和80万元;把本科毕业生和我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贷款认定范围,同时借助电视、电台、报纸和融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惠民政策宣传,扩大政策受益面。共办理异地贷款812291.3万元,人才贷款1355286.9万元,商转公贷款8211.5万元,组合贷款150万元。

二是通过政府服务工程超市以直购方式对抵贷资产进行评估,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历年来收回的18套抵贷资产挂牌公示出售,并在报纸、各网络媒体平台面向大众广泛宣传抵贷资产挂拍信息和到各中介公司宣传推广,最终18套抵贷资产全部成交售出,回款417.36万元。

三是对贷后断缴人员全面跟踪,设立清收台账。对贷后断缴人员进行电话短信通知和上门催缴。对无故拒不缴存人员,由法制科申请向法院起诉,收回贷款。截止202212月末,逾期贷款由32366.95万元降至643.64万元,且剩余6笔已全部诉讼。

四是加强对逾期贷款清理。针对1-2期采取短信提醒、电话催收和上门催收;针对3期(含)以上全年电话催收1708次、发催收函和张贴逾期还款通知书34次,并到欠款人单位通报情况,协调扣划工资或公积金事宜;针对6期(含)以上催收无效拒不偿还贷款的,坚决应诉尽诉,并依法加快诉讼执行;按照《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在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受新冠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并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相关部门。截止20234月,我中心逾期率全部清零。

9.切实提升能力作风

一是强化法律保障职能。通过事业单位招考的方式招聘法律专业相关人才,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暨各种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业务辨别能力。在信贷科、审计稽核科和各服务大厅,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实真伪。要求前台受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核实所有证明材料,确保准确核实无误、合规办理。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公积金业务政策培训方案》和《公积金业务政策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全系统2022年度专项培训会议,对各管理部、政务大厅、业务延伸网点、12329客户服务工作和部分业务科室人员进行统一业务培训,内容涵盖公积金44个办事事项,彻底解决了政策解读不准、业务受理口径不一致、操作规范不统一问题。同时制定印发《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流程》《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各1000份,明确办理条件和办理要件。

四是强化业务风险排查。加强业务软件系统控制,严格限制办事要件必扫项,如必扫项不全,系统自动限制业务提交。各服务大厅梳理窗口工作漏洞风险点7个,有针对性的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坚决杜绝工作 “低粗差”行为。

10.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已开通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实现全国范围内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20223月份与市营商局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对接,经过反复测试,现已完成编办、公安部等8个部门16个数据接口开发需求,有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自然资源厅四个部门数据接口测试成功;202212月,按照建司局函【20225号文件要求,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口,实现征信信息共享。

二是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全力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好差评”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拓展手机APP业务办理范围,实现13项业务网上办、8项贷款和7项提取业务掌上办、11项业务“跨省通办”,全市网厅开通率达99.38%,网办率达84.49%。年内在“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公积金业务2笔,异地购房支取业务32笔,其他跨省通办业务150笔,手机APP业务3800多笔,通过支付宝办理业务1200多笔。

三是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完成12329热线与12345热线对接整合工作,实行双线并行的热线服务工作机制。全年受理咨询、求助、投诉电话1000余人次,办理政务服务热线工单75个,办结回复率100%,满意率97%以上;提前还款、租房提取等事项办事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至立等办结,所有办事事项平均缩短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矿区管理部94号服务窗口、密山管理部14号服务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领头雁”、“最美服务之星”等荣誉称号。

(四)全面从严治党,防范管理廉政风险

11.落实落靠“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执行监督。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基层调研、谈心谈话及参加基层党的生活制度,并纳入年底述职考核。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3次,组织集中理论学习35次,开展警示教育9次, “一把手”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39次。

二是健全中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文件精神,建立台账认真自查廉政风险点,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业务审计工作。

三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科室风险点进行抽查,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听取基层的廉政建设汇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作用,对公积金财务制度以及各项业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管理漏洞以及薄弱环节。

12.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一是修订《关于调整鸡西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通知》,对“已申请过二次及以上住房贷款的职工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进行明确规定,并利用业务软件系统进行限制,坚决杜绝超标准贷款情况发生。二是坚决打击骗提骗贷。在前台受理处增加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实真伪,对前台业务复核进行适时监督、追责;外地跨省通办业务,通过对方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准确无误方可办理。共追回违规骗提公积金993.37万元。

三是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纾困解难。20227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取消碧桂园项目保证金1366.5万元,退还恒大项目保证金1400万元。

13.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固定资产入账。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标准,凡符合标准的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严把报销审核关。严格落实票据审核程序,按规定履行报销手续。确保审核报销票据合法合规、规范透明。

三是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和实施《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和财政批复预算执行收支,坚决杜绝“三公经费”超预算列支情况。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真正扛起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破除巡察整改“过关”等错误思想认识,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与公积金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七个能力”、增强“八种本领”,切实提升民生福祉,勇闯发展新路,努力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为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鸡西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8252208;邮政信箱:鸡西市鸡冠区人和街1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158100;电子邮箱:jxzfgjjglzx208@163.com

 

中共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59   

发表日期:2023-05-17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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