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虎林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926日至929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县两级粮食系统及涉粮部门进行了专项巡察。129日,市委巡察组向虎林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和领会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202112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反馈问题深刻反思,立刻组织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工作时限、落实了责任人。做到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提高认识,深刻反思。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对反馈问题高度重视,于2022214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会议,针对已落实到股室的问题汇报整改情况,对今后的工作表态,杜绝相同问题再次发生。会上领导班子对相关股室工作进行点评,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召开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反躬自省,进一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反思、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重要的政治任务,扎扎实实真抓真改。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落靠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局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中长期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计划和时间表,实行逐个推进,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坚持以上率下,标本兼治。努力将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转化好。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督查推进,班子成员主动以身作则,带领责任股室(单位)逐项落实整改。紧紧抓住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并举一反三,注重治本,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起长效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粮食风险补贴资金监管

1.加强基层培训,落实惠民政策

一是组织各乡镇及水务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对生产者补贴政策进行培训,学习《黑龙江省2020-2022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策的解读,对业务人员进行责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统计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减少漏报、错报情况发生,减少补贴资金与实际补贴不符的矛盾。

二是统计补贴面积时,加大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宣传无死角。

2.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管理

一是加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收支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缴利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按季度与银行进行对账,检查资金利息金额,现已检查1次,确保资金精准管理,及时上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资金的完整和安全。

二是202238日已将历年滚存利息4.9万元上缴省财政厅。

3.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监管责任

一是我局向虎林市伟光乡人民政府下达了《涉粮部门专项巡察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伟光乡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已将2万元资金缴回虎林市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完成了整改。

三是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各级各类资金使用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落实资金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支出和使用粮食风险补贴资金。

(二)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4.严把资金审核,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一是转发《虎林市超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及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做到验收一个,决算一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二是督促黑龙江惠丰珍宝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粮食局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完善项目资料,整理归档,确保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通过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建设进度进行拨款。20221月黑龙江惠丰珍宝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已签字,该工程已完成结算审核。

5.严格履行资金出借程序,保障资金安全完整

一是2022120日组织开展全市往来资金清收工作,重新梳理出借单位,出借金额,并下达催缴通知书,督促借款单位自觉还款。通过大力清理压缩财政暂付款项,形成有效支出,集中财力用于重点领域投入,取得显著成效。

二是制定了《虎林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执行行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的通知》规范财政资金出借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需由借款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国库方能办理出借资金。

三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对出借资金的安全性做科学评估。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

6.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20211220日我局向项目主管部门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达了《关于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的函》,通过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和财务决算等工作。

二是按要求及时下达资金,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组织主管部门督促项目进度,严格按照《虎林市超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使财政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三是进一步督促有财政资金项目的企业,及时开展项目建设,对于未能实现建设的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下拨两年内收回该项目的专项资金。巡察反馈意见后,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虎林新三粮库消防管网等项目现已建设验收完成,并按实际发生额完成资金拨付。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7.优化监督考核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转发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出台《鸡西市国资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企业加强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二是按鸡西市局下发的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办法要求企业工资总额实行核准制管理,由企业科学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财政局核准后实施。

三是督促企业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在全市国有企业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方面有显著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明显加强。

8.健全资产管理机制,规范资产处置手续

一是2022112日至25日对8家企业的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企业资产管理制度未全部建立问题,重要资产处置事项未向财政备案,要求企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将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备案。

二是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专门管理国有企业资产的服务机构-虎林市国资国企服务中心。202211日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8家企业对2017-2019年资产处置情况在财政局进行备案。

三、举一反三,深化巡察整改,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围绕以案促改,把整改工作推向新高度,做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地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 对本次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参照省厅相关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请驻局纪检组驻会监督,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继续坚持边查、边改、边治,推动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力度强化财政监管。加强内控建设,弥补财政内部控制机制的制度短板和漏洞,制定风险内控办法,涵盖财政全部业务,构建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内控机制,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依规纠正,使财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同步监督,对财政性存款账户、沉淀资金、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债权进行常态化清理,取缔以各种名义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非法账户,收回沉淀资金,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登记在册,摸清政府性债权债务底数,掌握实情,强化监管。推广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统一预算管理规则流程,统一具体工作的规范和办法,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财政业务全过程闭环管理,并与中央、省、市各级财政信息贯通,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打造数字财政。

(三)切实运用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在业务管理上,制定多项制度,涵盖班子集体决策、监督评价、岗位技能、标准作业、风险管控等全流程,规范干部权力使用、真正用制度约束权力、严肃纪律,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89029;邮政信箱:虎林市财政局;邮编:158499;电子邮箱:hlsczjjmk@163.com

 

中共虎林市财政局党组

2023216

 

发表日期:2023-06-14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打印此页
分享到: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