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7日至10月18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县两级粮食系统及涉粮部门开展了巡察。12月3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向中共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12月17日,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动员会,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深入开展整改,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2021年12月31日,局党组书记、工作组组长亲自部署,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动解决巡察整改的重点问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制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涉粮领域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生产者合法利益
1.扎实开展工作,抓好涉粮业务学习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涉粮整改工作责任分工、领导机构、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三清单”。
二是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执法人员通过学习更好的掌握涉粮方面的法律知识。
三是印制《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执法手册》50册,发放给一线执法人员和相关涉粮股室,便于大家开展涉粮执法。截止2022年3月底,已开专题会议3次,培训2次,通过专题会议和培训,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2.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发挥投诉举报作用
一是监督虎林辖区13个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国家储备粮、政策粮时公示收购质价政策公示牌,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是在粮食收储企业化验室外张贴《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农民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份,当农民利益受侵害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要求13个粮食收储企业在秋粮收储时必须在粮食企业化验室和售粮百姓休息室公示化验流程,后续我局执法人员加大检查频次确保了每个粮食收储企业公示化验流程。
四是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发放《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的提醒告诫函》75份、《反垄断三项提示》75份,签定《粮食经营行为承诺书》75份,营造了粮食收购中公平交易的良好环境,通过上述举措有效的防止压级压价行为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监管的法定职责
3.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执法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坚决杜绝粮食购销企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和伪造数据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经检查我市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强检计量器具已100%检定,确保了粮食收购中不使用未检定的计量器具。
4.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分管领导加强对涉粮工作亲自指导,对发现的涉粮案件要求及时查处,快立、快办、快结。
二是2021年12月3日以来,共办理3起涉粮案件,罚款1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700元,罚没款共计27700元。实现涉粮案件零的突破。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通过巡察整改,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推动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时刻关注涉粮业务监管重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整改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局已建立的《干部学习制度》《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会一课”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文件12项,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我单位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主业主责,标本兼治抓好整改,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23802;邮政信箱: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西街128号);邮编:158499;电子邮箱:gpjy_12315@163.com。
中共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