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粮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3日至10月18日,鸡西市委粮食专项巡察组对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3日,市委粮食专项巡察组向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统一思想认识,扛起主体责任,扎实部署整改工作
(一)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局党组全面认领市委粮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具体整改落实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时限,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股室和责任人,深刻查找原因,确保整改高质量、按时限完成。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推进、全面落实责任,强化压力传导,成立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牵头负责。局党组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整改,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做为责任重点部门的质量计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股、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股、公平交易股、价格监督检查股和5个乡镇所,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各股室和各乡镇所做好工作配合,由主管领导负责,各股所负责人牵头,实行专人专办。
(三)认真梳理,明确任务。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并认真研究制定了责任分工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从严从细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1.专题研究,落靠责任,做好涉粮企业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落靠监管责任。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落靠监管责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涉粮企业监管缺失问题,落实了领导班子及机关股室、乡镇所的工作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市场监管和环保督察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二是做好组织学习和宣传部署工作。组织各涉粮股室和乡镇所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同时向涉粮企业印发《关于规定粮食市场行为的提示告诫函》50余份,印制并向农民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万余份,向企业发放了《粮食购销领域反垄断合规提示》50份。向全县各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各乡镇集贸市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
三是把涉粮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巡查范围,确保检查内容不缺项,检查频次有保证。成立专项小组,将计量器具不检定、利用计量器具作弊,收购压级压等、价格不公示和垄断经营等违法行为做为监管重点,2022年1月7日我局粮食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驻我局纪检监察组及涉粮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对我县粮食领域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共检查粮库、粮食加工企业、粮油商店8家。3月24 日,5个乡镇所对辖区内33家粮食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收购原粮检测报告、粮食成品出厂检验报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生产企业台帐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在我县发生疫情期间,价格监督检查股对全县保供超市巡回检查,重点监督大米、白面、豆油等生活保障物质的价格和质量。建立“价格监管微信群”,由20名干部分别进入各超市“线上销售”群,随时监管各商超销售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价格。
2.明确分工责任,制定监管措施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分工。按照《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明确相关股室和各乡镇所对涉粮领域监管职责分工,承担起自己相应的监管责任,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是明确监管范围及监管对象。按三定方案要求,我局负责全县粮食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涉粮企业计量器具、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是制定监管措施。2021年9月制定《关于印发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检查制度和《粮食市场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全程接待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组织监管人员专题学习涉粮法规4次,相关股室和各乡镇深入基层对粮食价格和计量器具进行检查20余次。
3.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一是明确职责。质量计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股负责指导各乡镇所对辖区内涉粮企业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各乡镇所对计量器具是否存在擅自改动用衡器、破坏计量准确度和破坏铅封等计量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截至2022年3月20日,共检查涉粮企业45家,其中粮库7家、大型粮食加工企业8家,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督导各乡镇监管所对涉粮企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全面检查,共抽查粮库12家、粮食生产企业4家。
二是建立机制。2021年12月制定《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粮企业计量检查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所建立涉粮企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并汇总上报。
三是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所在收粮前必须对涉粮企业计量器具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有计量违法行为时要进行整改及立案处罚,截至4月末,已经对2个乡镇所进行抽查,未发现计量违法行为。
4.发挥牵头部门协调作用,督促成员单位开展监管工作
一是发挥监管职能。1月11日-12日,公平交易股联合价格监管股和质量计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股对7家粮库,4家粮食加工厂是否在交易中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同时,利用好12315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重新学习公平交易股在三定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能,承接好做为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履行的职责。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先后5次以入企业、入农户的方式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
5.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沟通协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食品市场监管准入股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先后3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022年3月25日,股室全体成员参加了全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贯培训,重点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加工品生产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2022年5月7日参加鸡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的鸡西市粮食生产加工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内容包括粮食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粮食生产加工行业专利技术交底书等15门课程。
二是及时公示许可信息。与其他股室、各基层所做到信息共享,截至2022年4月1日,共实现许可共享53条,促进基层所积极实施其监管职责。
三是建立监管链条。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求各乡镇所在黑龙江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管追溯管理系统、国家总局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录入监管信息,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股及时通知各乡镇所及时做好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并为监管人员申请或变更相关账号信息,形成了完整的监管体系。
6.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东海镇监管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5名干部分为两组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进行监管,将涉粮企业纳入日常巡查对象,主动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监管范围。东海镇所严格监管辖区内粮食仓储企业的计量器具,粮食生产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粮食流通领域的价格和粮食质量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按辖区落实落靠监管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在粮食收购、粮食加工季节,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及时做好粮食质量抽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立案查处,确保监管不保留死角。截止目前,共对辖区内9家粮食加工生产企业和38家粮食烘干企业检查80余次,共发现问题3个,全部完成整改。
三、注重长效常态,深化整改措施,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落实落靠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领导、部署推进、督促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靠“一岗双责”,以上率下,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位。
(二)保持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粮食监管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585979;邮政信箱:jd5585979@163.com;邮编:158200。
中共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