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819日至919日,市委机动式巡察组对全市湖泊、水库使用权出让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巡察。123日,市委巡察组向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落实问题整改到人到岗,严肃认真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以上率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认真反思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管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整改责任。一是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任组长,负责管委会巡察整改的全面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管委会巡察整改的推进工作。二是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了兴凯湖管委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三是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能够得到彻底整改。

(三)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进督办。班子其他领导同志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负分管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下属企业负责人根据各自的职能,具体负责相关整改工作的推进与整改落实。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逐项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法规制度

1.规范小兴凯湖捕捞活动

一是终止养殖公司与承包人小湖承包合同。

二是重新制定小兴凯湖经营管理方案,规范小兴凯湖渔业捕捞、休渔、投放鱼苗等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养殖公司于20225月,在密山市农业农村局渔政、船检部门为小兴凯湖生产作业的38只渔业船舶申请办理了登记备案、船检、生产作业许可手续。

四是设定每年720-85日为小兴凯湖禁捕期,确定拉网船队机动式作业,依据鱼类幼苗繁殖情况随时停捕加以保护。

五是鸡西市政府发布《兴凯湖水域渔业捕捞管理办法》,规定兴凯湖渔政由密山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2.提高执法意识,规范执法动作

一是20211222日,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对违规收受礼品的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2022110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2022318日兴凯湖管委会制定了《执法巡察大队执法廉政建设制度》《执法巡察大队执法服务承诺制度》《执法巡察大队执法首问责任制度》《执法巡察大队处罚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察大队处罚重大案件报备制度》等制度。

三是兴凯湖保护区党支部开展了全体党员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兴凯湖管委会党风廉政教育大会专门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将此案作为全委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3.落实小湖承包资产评估

一是养殖公司聘请了专业资质评估公司出具了《黑龙江省兴凯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拟出租小兴湖湖面养殖承包经营权评估报告》,并报市国资局审核审批。

二是市国资局主导该资产的战略投资者引入,强化了制度建设,扎牢了制度笼子,专门印发了《市国资局关于明确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则的通知》《市国资局关于明确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则的通知》《市国资局关于明确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规则的通知》。

三是编印市国资局出资企业产权管理相关制度汇编,归集于《国资国企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了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国有出资企业资产出租、承包、转让严格监管。

4.完善小湖承包保护条款

一是养殖公司党委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小湖经营管理中突出”三大红线”规定。

二是养殖公司按照《合同法》《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向国资局提交《关于小兴凯湖经营方式意见的报告》中,明确了有关自然环境保护“三大红线”事项。

5.落实关于小兴凯湖休渔的规定

一是按《渔业法》 等规定,设定每年720日至85日为小兴凯湖禁捕期,确定了拉网船队机动式作业方式,依据鱼类幼苗繁衍情况随时停捕进行保护。

二是养殖公司每年向小兴凯湖投放鲢鳙鱼等食草性苗种,控制蓝藻泛滥,实现生态平衡。

三是兴凯湖管委会领导班子,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政治规矩、政治意识方面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安全管理

6.确保保护区核心区规范经营

一是养殖公司针对123号鱼点问题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加强捕捞和渔业生产管理,禁止承包户在保护区龙王庙核心区捕捞和渔业生产,严格界定大兴凯湖实验区水域捕捞范围,并向承包户下达了通知,承包渔民都签字作保。

二是鸡西市农业农村局撤销了东北泡子核心区存在的违建5座鱼池滩涂养殖许可证,养殖公司按照要求依法依规撤销承包合同。

三是兴凯湖管委会向养殖公司和856农场下达停止在核心区、缓冲区发包耕地的通知,监督了退耕地后续工作,保证了问题不返弹。

7.规范经营小湖水面和土地

“兴凯湖大白鱼繁育中心”所占水面和土地已重新收归国有,市国资局委托新希望城投公司看管该宗资产。下一步,专案组明确意见后,国资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盘活该宗资产。

8.落实小兴凯湖水上旅游设施审批手续

一是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兴凯湖管委会对此问题进行详细梳理,该建筑是养殖公司响应市委发展兴凯湖旅游号召修建的旅游基础设施,湖湾渔港景点内的建筑物有关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办理滞后。由于岸上两处建筑物在保护区外,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后仅办理了土地手续。水上设施未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是积极办理相关手续,按照《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确认旅游设施符合规划,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确定水上旅游设施土地审批流程。

三是加强水上旅游设施建设管理,严格按照《黑龙江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规划内容,规范管理保护区内水上旅游设施,完善建设手续。

9.加强保护区执法巡察力度,规范发包程序

一是加大对保护区核心区的巡察力度,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破坏资源等行为严厉查处。二是养殖公司将依法依规完善对外发包程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禁止擅自扩大或改变土地用途。

10.规范承包合同期限问题

一是依法重新签定了补充合同,将原35年期限压缩到20年。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据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局印发了《市国资局关于明确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则的通知》,明晰了国有企业和国资监管机构在资产出租事项上的各自权责和履职方式,实现科学有效监管。

11.加强养殖场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

一是确定污水处理厂采用一体化生化装置+炭滤+砂滤污水处理工艺,配置两台75立方米/天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日最大处理能力150立方米/天。

二是增加污泥脱水系统,除臭系统及除尘系统等必要设备设施。现已通过环评验收,出水口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三是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来检查工作,确定污水处理厂达到了整改要求。

12.有效解决垃圾填埋场,保护小兴凯湖水质

一是邀请省内环保专家勘察现场,并按照专家意见对垃圾填埋场堆体向里推、对堆体进行覆土、对现有调节池作覆膜。

二是按专家意见将蓄水池内污水使用水泵回浇垃圾填埋场堆体。

三是202112月,重新完善了《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确保按要求、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垃圾场,避免发生污染外泄事件。

1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一是管委会和养殖公司认真检讨反思,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管委会调整了安全办人员组成,配强了骨干力量,对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一年四季常态化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逐项销号。

三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安全管理检查宣传力度,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 对居民区、渔业生产、旅游区的防火,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确保资产有序管理

14.“老千亩”鱼池合理经营,保障国家资产安全

一是根据第三方评估,确认承租价格的市场合理性,未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二是企业党委对粗放决策问题进行了反思,国资局建立起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决策机制,确保企业今后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在新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是在制度建设层面。国资局已经印发了《市国资局关于明确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租赁管理规则的通知》并编印了系列文件汇编,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扎牢制度笼子。

四是在国资监管层面。在请示报告制度上,对照《市国资局权力与责任清单》和《出资企业党委决策和审议重大事项清单》,今后凡是市国资局权力清单范围内事项,均要做出请示报告。在财务监管上,市国资局对照《市国资局权力与责任清单》履行对该公司的4项财务监管。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巩固和用好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针对存在问题的反复性和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要盯住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为指引,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工作任务的具体体现,确保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精准发力,深入巩固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强化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督促其切实担负起分管的巡察整改工作,继续严格按照“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的要求,抓紧抓好整改任务和长期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问题落实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办理,各主管领导要负起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兴凯湖营商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推进“一线工作法”,用好整改成果,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整改全过程、落实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切实解决制约兴凯湖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政令不畅、环境不优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一是持续整改不放松。对巡察反馈问题紧抓不放,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湖泊水库管理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组对湖泊常态化监督管理的整改要求,围绕湖泊使用权出让管理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突出发挥小兴凯湖防洪抗旱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湖泊承包行为,强化各方责任意识,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督察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湖泊使用权出让管理规范、安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作用发挥长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总结,深入挖掘问题产生原因,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既要达到治标效果,又要研究治本之策,努力形成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统筹兴凯湖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依法依规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执政能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践行习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6185019;邮政信箱: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邮编:158100电子邮箱:xkhgwhdjgzb@163.com

 

中共兴凯湖管委会党工委

2023221

 

发表日期:2023-06-14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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