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有效释放祛邪扶正、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3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虎林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郑某某澄清正名

20218月,群众实名举报郑某某伙同伟光乡永胜村支部书记刘某、村长李某某贪污扶贫款、诈骗政府拨给村里村貌整治专用款的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扶贫款及村貌整治专用款问题为2017年伟光乡永胜村发生的问题。当年,郑某某任东方红镇纪委书记,不曾参与伟光乡永胜村的事务。20197月,郑某某在办理反映刘某、李某某违纪问题线索时,发现二人存在违纪问题,分别给予刘某、李某某党纪处分。群众举报郑某某的问题失实。20235月,虎林市纪委监委以会议澄清、书面澄清方式为郑某某澄清正名。

二、恒山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恒山区司法局局长于某某澄清正名

20233月,群众实名举报于某某挪用信访资金等问题。经查,信访稳定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申报该资金,需经省、市信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至区级财政部门。信访人书面提出信访诉求,经研判符合信访补助资金范围,并签订息访承诺书,区级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核后,该资金由区财政局直接发放给信访人。群众举报于某某的问题失实。20236月,恒山区纪委监委向于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于某某澄清正名。

三、梨树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梨树镇凤山村村委会出纳孙某某澄清正名

20226月,群众实名举报孙某某带领村民霸占举报人耕地8亩,导致举报人从4月份开始无法种地,要求赔偿土地无法耕种的损失问题。经查,举报人王某某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面积为8亩,其在耕种时每年向外扩地,且耕种的是水田,导致与其相邻的孙某某的耕地地头因水浸涝无法耕种,双方产生矛盾。王某某举报孙某某霸占土地的问题失实。20235月,梨树区纪委监委向孙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孙某某澄清正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作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奋勇争先意义重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统一部署安排,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协同推进,为敢抓敢管、直面矛盾、履职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旗帜鲜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既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尽职尽责,又要敢于担当、心无旁骛、奋发有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韧劲,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发表日期:2023-07-07 来源:鸡西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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