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刊文《黑龙江省专项治理诬告陷害行为》,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引关注
8月26日,新华社客户端播发《黑龙江省专项治理诬告陷害行为》,报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8月26日,新华社客户端播发《黑龙江省专项治理诬告陷害行为》一文,报道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相关工作情况,市纪委监委有关做法引关注。
今年3月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持续释放对搞歪门邪道、诬告陷害者严惩不贷,对勤政廉洁、敢闯敢试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2019年以来,我们针对诬告陷害行为开展了相关整治。从查处典型案件情况看,有的造谣生事、发泄私愤,有的无中生有、恶意中伤,有的编造事实、搅乱局面。”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今年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与省公安厅深入分析诬告陷害的行为特点、突出表现、重点领域,认真研究惩治诬告陷害的法规依据、措施手段和环节步骤,联合制定《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一体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3月,穆棱市穆棱镇居民丁某新因对镇派出所原副所长王某艳办理其被他人打伤案的处理结果不满,在“抖音”平台发布王某艳包庇犯罪充当“保护伞”信息。经查,丁某新反映问题不属实,构成诬告陷害,穆棱市公安局对丁某新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查办案件是惩治诬告陷害最有力的手段。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剖析总结诬告陷害案件的规律特点,紧盯换届选举、选拔任用、巡视巡察、组织调查等关键时间节点,紧盯执法司法、教育医疗、社保医保、土地征用等易发多发领域,严肃查处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散布谣言,恶意诋毁他人等案件。
“在深入摸排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我们建立‘每天一梳理,三天一推进,每周一汇总’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工作有力推进。”黑龙江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一方面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会商,强化协调联动,一方面强化日常跟踪问效,实行周调度、月总结,跟进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黑龙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的中共党员和公职人员立案13起,对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全省公安机关落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24条,其中受理行政案件235起,作出处罚决定100起,处罚100人;受理刑事案件89起,立案5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移送审查起诉18起。
“经调查核实,关于张某某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对某烧烤店进行不合理处罚的反映不属实。”近日,鸡西市纪委监委向张某某本人发出了澄清函。
不久前,鸡西市某烧烤店因违规收取“炭位费”,侵害消费者权益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处罚决定,该烧烤店店主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张某某心怀不满,进行不实举报,给其家庭和个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鸡西市纪委监委为张某某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
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根据受到失实举报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对626件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有效消除失实举报产生的消极影响。
“通过积极稳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充分体现了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成效逐渐显现,以点带面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