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8日至5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恒山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恒山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恒山公安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提高站位,迅速落实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书记鲁长友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反馈翌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责任分工,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剖析原因,带头落实整改。
(二)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整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恒山公安分局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制定《中共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委员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解到班子成员、牵头科室,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剖析根源,找准原因抓整改。2023年10月20日召开中共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委员会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及区委政法委相关同志列席了会议,会上党委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会后制定了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推动巡察反馈问题从根源上得到彻底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问题全面整改,整改效果更加显著。
(四)建章立制,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做到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一套管用的长效机制,制定《恒山公安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计划》《恒山公安分局关于加班补贴实施办法》《恒山区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或方案,重新修订完善《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恒山公安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规则》等3项文件。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推动落实,确保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
一是定期组织“跟进”学习,制发《恒山公安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有计划开展,保证学习时效。2023年10月27日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论述摘编,党委委员及各科所队长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研讨。根据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023年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9次,其中个人自学1次,集中学习研讨18次。
二是周密组织集体学习,严格执行集体学习考勤,每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前,提前下发预通知,确定大概学习时间,避免党委成员因其他工作影响参学,召开会议时采取会议签到形式,如实记录参会情况,确保集体学习参学率与学习质量。
三是结合实际认真撰写材料,强化学习效果,每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前,提前下发预通知,组织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列席人员根据学习内容紧密联系实践提前撰写研讨发言材料,切实发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作用。同时安排专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进行审核,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提高研讨发言材料质量,切实做到理论理实践相结合。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部署
一是加快推进所队体制改革,提高派出所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按照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对符合建立“两队一室”条件的派出所实施“两队一室”警务模式,大恒山派出所、柳毛派出所和恒山派出所已完成改革任务,实施“两队一室”警务机制。
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推进重要项目及时投入使用,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门前民房已拆迁完毕,后续工作推进有序,消防水池变更设计手续已履行完成,消防水池已经建设完成,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全部竣工,已搬迁投入使用。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使用,各办案单位领导带头登录平台,促进平台切实应用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案件管理中心每日进行登录巡查,通过微信群及时提醒民警登录管理平台反馈警情处置情况,减少超期处置问题,2023年恒山公安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平台访问量5023次,全市排名第二。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动强化履职尽责
3.强化纪检监督能力与作用
一是加强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区纪委监委增配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织工作人员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理论素质。列席党委会议、“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并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确保日常监督到位。
二是增强分局纪检组内部监督作用,2023年11月21日组织召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上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通报了2023年恒山区纪委监委查处违法乱纪典型反面案例,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部署要求,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节前向各单位下达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工作提示,按照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安保维稳工作部署安排,成立了现场督察、网上巡查工作组,采取实地督察、明察暗访、网上巡视等多种方式,对全局在两节期间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13次。扎实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党委每季度听取一次全局各基层党支部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制定风险包保化解措施。2023年9月19日分局纪检组与恒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会商工作,主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等情况进行讨论会商,使派驻纪检组与分局纪检组内外监督形成合力。
三是每周开展执法案件卷宗点评工作,采取每周汇报会卷宗点评工作模式,共点评卷宗48本,促进分局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民警办案质量。对信访接待情况进行梳理,撰写信访接待情况报告,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接待信访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牢拒腐防变基础
一是规范人员管理,对借调人员情况进行细致梳理,详细掌握借调人员借出、归队时间及借调事由,形成《恒山分局在编人员中未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情况自查统计表》,为借调人员发放加班补贴提供依据。规范发放津贴,制定《恒山公安分局关于加班补贴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由各基层单位统计民警加班情况,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上报政工科,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二是规范食堂采购管理,2023年9月起食堂采购实行双人采购管理,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坚决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食堂食材款依据正规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销,填写采购票据。制定食材出入库登记台账,进一步加强了食材保管进出库的监管,同时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出入库登记台账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材账物一致。制定食材采购交接单,规范采购程序,食堂管理人员与供货方在现场对货物进行验收,查看食材质量和数量,待验收完货物后,当场填写货物交接单。
三是规范公务用车车油款、维修费报销程序,2023年6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恒山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实施方案》,并制定分局贯彻落实意见。对车辆加油严格实行公务卡加油进行报销,并填写公务用车加油审批单。在车辆用油、维修方面,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经手人、科所队长、主管领导签字审核,使用正规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销。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鸡西区域内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并填写车辆维修清单。2023年5月19日恒山分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修订《恒山公安分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并制发文件下达到各科所队。
四是严格按照《鸡西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时时登录加强监督,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全程规范运行。同时相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及时与纪检督察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需要纪检督察部门跟踪督办的及时移交,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扣押款项管理符合流程规定。
5.深化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持续改作风正警风
一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及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危管民警守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2023年对重点岗位民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33次,了解和掌握民警思想状况、身体状况、债务情况等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化解,降低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隐患。
二是严格火工品管理工作,加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力度,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相关规定,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逐级审批制度,定期对涉爆企业的爆炸物品库房进行存量核验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丢失、不炸响。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火工品文件专人送达签收制度,堵塞因火工品审批、购买、使用等环节衔接不畅造成的漏洞,2023年签收煤管局函94份,全部落实送达签收制度,保障文件安全。强化警种部门联合执法监督,通过联合执法、异地用警交叉互检等方式,促进火工品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制,确保火工品规范存储、使用,防止各类涉爆案事件发生。
三是抓紧抓实日常廉政教育,2023年11月3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十起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23年10月28日,分局纪检组组长以“心存敬畏,行有尺规”为主题开展廉政教育,使大家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忠诚、心存敬畏、谨言慎行。2023年9月5日召开加强纪律作风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全体民辅警行为习惯的养成。
四是增强便民服务意识,努力解决群众困难,开展多渠道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社区网格群和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将办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以便民、实用的方式让更多需要的人群关注,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2023年利用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8次,在53个社区网格群推广宣传,民警入户宣传93次。推进网格化治理模式,组织派出所社区民警利用“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辖区大走访大调查,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情况,针对目标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工作。扩展背包队服务范围,将背包队的服务范围进行再升级,除了原有的上门办理身份业务,再增加证件送达服务和其他相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让行动不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申领证件,打通了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背包办共上门服务群众22次。
(三)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工作落实
6.强化政治建设,严格履行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对2018年以来党委会议情况进行了梳理,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自查。对《恒山公安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执行,确保党委集体议事决策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做到党建、业务同推进,2023年6月14日、9月5日分别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委班子成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集中攻坚情况进行推进部署,确保党建、业务工作同时推进。按照《恒山区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将党委委员党组织关系转入领衔攻坚项目党支部,切实发挥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作用,与党支部共同研究所在支部党建工作。在队伍建设考核过程中,对党委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党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时及时通知党委委员参加,确保双重组织生活落实落靠。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均按规定组织开展了会前学习及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在向基层党组织征求意见的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及区政协四家班子征求了意见建议。
7.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抓实落靠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
一是全力推进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按照党组织“六个规范”建设要求,对基层党组织设置、组织关系、换届程序、阵地建设、组织生活、党员管理进行了规范,目前全局17个党支部均建立簿册台账6本,对党员管理、党员转入转出、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恒山公安分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定期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并以告知单形式将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反馈,促进问题整改,使基层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在党建示范点恒山公安分局大恒山派出所党支部召开现场会,分局各相关部门领导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会议,营造党支部学习先进、晋位争先的工作氛围。按照区委组织部标准,对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了推进,集中整改期间,经过全面督导考核,网安大队党支部、治安大队党支部、刑警大队党支部、反恐怖和巡特警大队党支部、恒山派出所党支部、胜利派出所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是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对党委党建品牌LOGO进行修改,加强党建品牌建设与推广,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结合主题教育干事创业工作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以“立足岗位做贡献”、“党员服务群众”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各类活动32次,党员民辅警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制定全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流程,增加参观见学、深入群众开展活动的数量,切实发挥党组织凝聚作用。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2023年机关各党支部共同深入小恒山街道宏伟社区开展服务群众活动12次。
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力量配备与培养,2023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培训班,邀请市公安局党建工作骨干进行了授课,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支委委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对党委班子成员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集中攻坚活动过程中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3名党员民警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党务工作者及党员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制发《政治部规范文件汇编》,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学习,并于12月5日组织各基层党支部支委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测试。所属17个党支部中15个党支部已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另外2个党支部配备兼职党务工作者。
8.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发展基石
一是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将75名35岁以下副科级(含相应职级)人员列为副科级储备干部,将20名科员列为一般储备干部,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基础保障,促进公安队伍可持续发展。配齐配强基层所队领导干部,积极向市局党委推荐优秀人才,2023年以来完成四批次提拔任职及交流任职工作,空职率已降低至16%。
二是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合理调配一线警力,根据借调人员情况,对借调期满人员及时通知返岗,同时向市公安局报送了《关于借调人员返岗的报告》,协调借调人员返岗事宜,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人民政府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工作办法(暂行)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19号)及《鸡西市公安局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了人员借调手续。
三、注重整改实效,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
恒山区公安分局党委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巩固问题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思想引领,持续巩固成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以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党的事业蓬勃发展、以持续深入的自我革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进一步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坚持从严管理,强化使命担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做到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强化监督执纪,针对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早解决,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作为,主动监督,坚持抓住源头,坚持抓早抓小,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三)注重长效实效,提升治理水平。针对反馈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根源,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认真反思总结,坚持抓整改与抓发展相统一,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让巡察问题整改成为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和促进作风转变的助推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一刻不能放松的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273733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邮编:158100;电子邮箱:hsgafjbgs@163.com。
中共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