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鸡西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17日至6月19日,鸡西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5日,鸡西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扛牢
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鸡西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的巡察意见照单全收、全盘接受、主动认领,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鸡西市委鲁长友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汇报情况;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鸡西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党组及班子成员参加会议。鸡西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虎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虎林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虎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会上,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逐一讨论研究、梳理,对问题逐一进行落实整改,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均已落实完成;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突出标本兼治,抓住问题多发易发的部位节点,堵漏洞、扎篱笆、建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聚力推进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努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文章精神,全面强化理论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集中研讨,做好研讨发言材料、研讨记录的备案工作。高度重视上级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的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落实,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针对会议精神要求进行认领落实,带领分管部门认真学习,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结合“三实”活动,积极推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实现制度执行常态化。提前将“第一议题”学习材料印发给领学人员,做到学有重点、领学到位,把“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正在开展的工作紧密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是细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班子成员围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主题形成研讨报告,安排专人对报告进行留存,并做好研讨记录。
2.高质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持续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对评查报告模板进行完善,明确评查法官和评查合议庭严格按照评查报告模板规范撰写。规范评查合议庭工作,确定一名专职评查的员额法官,与其他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开展评查工作。公开评查结论认定程序,进一步提升员额法官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意识,提高裁判质量。
二是丰富考核内容,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计本年度超审限情况,由政治部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存在超审限问题的人员不得评定为绩效考核第一等次。修订《绩效考核及分配实施细则》,对考核规则进行完善,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等次,分岗位明确考核办法。
3.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优势
一是梳理历年改判案件明细,各审判团队逐案总结发改原因,明确问题症结,细化整改措施,落实立行立改,对新增改判案件每季度梳理一次,涉及案件的员额法官逐案落实整改,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对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矛盾焦点,统一裁判尺度。落实“四类案件”监管和院庭长阅核工作,定期通报“四类案件”监管落实情况,保持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位于良好值,通过加强院庭长监管责任,提高了案件质效。
二是丰富调解方式,原、被告不在当地的或某种原因不能来法院当面调解的,为其提供线上视频调解。所有诉前调解团队未在规定期限内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转立为诉讼案件。组织驻院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
4.助力市场经济法治化发展提高
一是建立了专门受理破产案件的立案窗口,成立专门承办破产案件的审判团队。加大力度支持管理人工作,督促管理人勤勉尽责。
二是加强破产案件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家座谈会,使得企业对破产有新的认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对接机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自主注销时,告知其申请破产的方式,提高破产案件的申请率。
三是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破产案件审理进展情况,通过加大审理力度,结案率已达到100%,执行资金到位率逐步攀升。
(二)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强力推动作风改善
5.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廉政教育活动
一是制定《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制定《虎林市人民法院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的政治责任。制定《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中。
二是召开信访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制定《虎林市人民法院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院领导接谈信访人,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完善《虎林市人民法院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深入实行院领导包联化解工作机制,逐案落实院领导包联责任,一把手对重点案件包联,分管副院长对战线案件包联。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对尚未息诉罢访的信访人进行认真梳理,凡穷尽司法程序,又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报请虎林市委政法委同意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全力帮扶救助到位。
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虎林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动全员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有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切实将“三个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组织重点岗位干警及新入职干警前往鸡西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前移廉政教育关口,增强廉政意识,培养优良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扣好入职第一粒扣子。
6.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发挥主动监督优势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国庆、春节期间对值班值宿、食堂、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督到位。对法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调阅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记录,查看“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核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结果是否依据相关方案、计划、规定程序进行落实以及决策监督意见是否采纳等情形。
二是主动学习案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予以准确理解和把握,提升监督检查专业能力。对部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主动约谈,并就具体问题进行函询,提升监督检查质效,针对法院存在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党组成员就重要时间节点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主动约谈5次。
三是利用虎林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体学习和自学的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工作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进一步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组织虎林市人民法院对《虎林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习,明确会议监督范围。
7.积极开展加强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执行力度,规范对诉讼费、执行款的收取、管理和发放
一是多方式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印发关于《加强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鸡西市文明创城活动,组织在职党员每月到社区服务群众,到街道和弃管楼清除小广告、杂物,开展洁净小区等志愿服务8次。结合主题教育、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公众开放日等实质性服务群众工作,切实增强“办实事”实效。
二是召开执行专题会议,深入学习拒执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发现涉拒执罪线索后,第一时间移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素质。建立拒执行为会商机制,对拒执案件从源头抓起,通过召开法官联席会议,组织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局的员额法官,对拒执案件进行剖析,提高对涉拒执罪案件的移送质量。召开执行查控工作会议,抓住节点监控核心,重点对“财产控制、失信纳入、案款发放”等核心节点进行事中监控,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执行到位。信息化应用助力执行,用好“互联网+执行”、用足网上立案、用活微信执行、用实智慧执行APP。
三是完善《执行案款监管制度》。从源头加强管理,责任落到承办人,严格责任追究,从机制上预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自主规范、健康发展、良性循环。每日通过“执行工作群”即时通报案款进账情况,确保每笔案件款7日内认领,15日内发放,确保应发尽发,保障申请人利益实现。规范案款发放,严格遵守内部管理规则,坚持使用一案一账户制度,案款做到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年底完成既定目标。
四是严格落实《诉讼费交纳办法》。严格掌握诉讼费缓交原则,让真正有困难的群众享受到惠民政策,加强对缓交诉讼费的收取,及时向缓交期限届满的案件当事人送达《诉讼费交纳通知书》,逾期不交纳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组织业务部门开展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培训会议,通过培训与部门之间的及时沟通,简化退费流程,有效提高预交受理费退付工作。
五是加强财产刑方面的知识积累。印发《刑事案件财产刑学习资料》,组织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共同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适用财产刑。明确各刑事审判团队由专人负责财产刑案件移送工作,刑事案件生效后10日内移送执行局,做好移送登记。完善罚金移送制度,综合办公室与刑事审判庭召开联合会议,明确由综合办公室财务人员和刑事审判庭书记员负责财产刑案件罚金对接,对罚金及时上缴国库进行演练,确保案款及时处置,罚金及时上缴国库。
8.规范查封、扣押物品流程、资金支付、公务车辆管理维护
一是完善执行款物管理机制,确定承办的员额法官为执行
款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管理原则和制度、操作程序及审批手续,加强执行查封扣押物品、执行款及利息、羁押款物的管理。设立查封、扣押物品台账,如实做好登记造册,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做好留存。
二是重视劳务合同签订工作,积极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掌握市场用工情况,制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制定《虎林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做到劳务费支付结算及时、准确。设立专职的劳务费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劳务合同资料,切实做好劳务规范管理。
三是排查公务用车维护费中列支洗车费问题,对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内部机制,制定《虎林市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落实经费审核责任,规范审批流程,由车辆管理员、财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院领导逐级审核车辆维修费,准确、高效使用该项经费。
(三)加强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动党组织的作用发挥
9.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体现出“辣味”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学习研讨方案,召开学习研讨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紧抓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形成书面研讨发言稿,党组书记与党组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后,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
二是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进行谈心谈话,做好充足会前准备,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由“一把手”对提纲进行把关。会上,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客观的自我批评,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围绕存在的问题及本职工作进行了红脸出汗式的批评,开出了“辣味”。在相互批评的过程中,党组班子成员之间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同志真心帮助的态度,推心置腹、开诚布公,有缺点谈缺点,有意见讲意见,民主生活会有交流、有共识、有共勉。
三是修订了《虎林市人民法院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完善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后工作流程,细化批评材料存档流程、受处分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等流程,总支委员会按时审议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加强工作督导。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虎林市人民法院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进行学习,强化规范组织生活意识,严肃组织生活纪律。
10.落实落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提高党组会议决策水平,科学决策工程项目
一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内容,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全面记录内容,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要求执行,如实记录每位党组成员表决意见,达到准确、详实的标准,确保真实完整体现会议内容。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三重一大”的全部会议,加强对集体决策监督,确保决策依法、科学、符合法院实际。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立足本院建设实际情况,上会研究科学部署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定《虎林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申请和研究批复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内部审批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对确定开展项目的监管,明确责任人,党组按季度听取项目建设汇报,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机制,建立《虎林市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对改造项目全面调研科学决策,科学、高效使用项目资金。
三是修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和党组会议议事区分事宜,单独形成专章内容,对需上党组会议内容进行说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虎林市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升规范办会意识,提升院长办公会议质效。召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关于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的报告》,明确要求做好会前通知、议题审核等要求,规范院长办公会议工作,提升会议质效。
11.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向内挖潜,充实员额法官力量,多措并举体现人文关怀,留住人才
一是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官大讲堂》《人民法院大讲堂》等视频会议,加强干警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岗位实战培训,举办《业务大讲堂》,开展“每季一测”,争取培训指标,外派干警学习,及时更新法律知识,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国家和省法官学院的业务类培训,强化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大一线干部选用力度,坚持向审判一线倾斜,向人大提请任命优秀员额法官为庭长,激发队伍活力。
二是鼓励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培养,增强内部造血功能,2023年有7名干警通过法律资格考试,为培养法院员额法官梯队增添新生力量。按照省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向中院上报入额遴选相关材料,确保符合入额条件的干警及时入额,积极推动员额法官增加,培养员额法官梯队,2023年已有1名符合条件的干警入额。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培训,年初制定了全院干警学习计划,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理论培训,强化干警爱岗敬业态度。向虎林市委组织部提请3名干警职级晋升,其中2名符合条件得到晋升,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强化人文关怀,发放体检卡,严格落实年度体检制度。聘请心理咨询师授课,帮助干警减轻心理压力,营造从优待警良好氛围。组织干警参加虎林市第六届全运会,参加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的第五届职工篮球比赛并荣获亚军,集体荣誉感、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加强。
12.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头雁效应”,扩大党课感染力
一是修订《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运行规范制度》,对制定全年“三会一课”计划、召开会议等工作进行明确。细化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内容,做到流程细化、会议记录规范。总支委员会对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进行检查,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规范了组织活动的开展。
二是根据各支部党员数量和工作开展实际,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党小组设置方案,划分了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离退休支部委员会及8个党小组,明确党小组数量、人员,完善党小组组织机构。印发了《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党小组学习工作制度》,细化了党小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学习工作开展原则和党小组会组织生活机制内容,保障党小组学习工作有效开展,发挥党员带头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印发《虎林市人民法院讲党课制度》,明确党组成员每年都要积极讲党课,完善、细化讲党课时限、组织、对象、内容、程序方法等。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组成员轮流讲党课活动,通过讲党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不忘知党史,补足精神之钙,时刻不忘感党恩,践行初心使命,一心一意跟党走,让党课的感染力持续发挥。
(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力加强各项工作创先争优
13.结合两轮巡察重点,举一反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全部认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进行责任分工,并将问题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
二是每半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对认领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和归纳、汇报,党组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三是将整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以认领问题的整改任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做到整改任务有整改、有推进、有落实。
14.科学执行党组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
则》,要求党组成员熟悉掌握议事原则,明确议事范围,明晰议事程序,严守议事纪律。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中议事程序规定的“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要求,安排
专人科学合理安排党组会议召开频率、次数。
15.规范基层党支部委员会工作
一是完善党员大会程序,规定党员大会召开前要由各支部委员会讨论和通过上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由专人通知参会人员,专人准备会议所需资料、数据;完善支部委员会会议程序,每月召开,由各支部委员会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组织委员准备会议所需材料,保障会议效果。
二是第一、第二支部委员会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运行规范制度》,强化党员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意识,保障制度有效落实。总支委员会对两个支部委员会进行检查,加强制度落实和工作整改的督促检查,认真规范组织活动开展。
三、驰而不息深化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
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等常态学习机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领学促学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审判执行工作、保密工作、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把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锻造成为政治坚强、纪律严明的领导集体。
(二)坚持强化党建,筑牢政治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鸡西市委、虎林市委有关会议和讲话精神,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党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从落实基本制度入手,结合解放思想活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确保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严肃规范。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促进我院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坚持从严治院,坚守政治职责。在“常”和“长”、
“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规范程序意识,强化规矩意识,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工作上抓铁有痕,开展好廉政谈话,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度,提升从严治院的政治担当自觉性,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铁军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
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7)5849532;邮政信箱:黑龙江省虎林市北兴路79号;邮编:158400;电子邮箱:hljhlsrmfyyzhxx@163.com。
中共虎林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2月20日